重症精神病人分级标准
重症精神病人分级标准
重症精神病人分级标准是精神科医生诊断和治疗的重要依据。本文将介绍精神分裂症、双相障碍和偏执性精神障碍的诊断标准,以及如何评估重症精神病人的危险性。
精神分裂症
症状标准:至少有下列2项,并非继发于意识障碍、智能障碍、情感高涨或低落。如反复出现的言语性幻听;明显的思维松弛、思维破裂、言语不连贯,或思维贫乏或思维内容贫乏;思想被插入、被撤走、被播散、思维中断,或强制性思维;被动体验;被控制感,或被洞悉感;原发性妄想(包括妄想知觉,妄想心境)或其他荒谬的妄想;思维逻辑倒错、病理性象征性思维,或语词新作;情感倒错,或明显的情感淡漠;紧张综合征、怪异行为,或愚蠢行为;明显的意志减退或缺乏。
严重标准:自知力障碍,并有社会功能严重受损或无法进行有效交谈。
病程标准:符合症状标准和严重标准至少已持续1个月。
排除标准:排除器质性精神障碍及精神活性物质和非成瘾物质所致精神障碍。
双相障碍
躁狂发作时,症状标准为心境高涨、思维奔逸、活动增多、夸大观念及夸大妄想、睡眠需要减少、性欲亢进等,且严重标准为严重损害社会功能,或给别人造成危险或不良后果。
抑郁发作时,症状标准包括心境低落、兴趣和愉快感丧失、精力不济或疲劳感等,严重标准为社会功能受损,给本人造成痛苦或不良后果。双相障碍要求既往有躁狂或轻躁狂发作史。
偏执性精神障碍
症状标准:以系统妄想为主要症状,内容较固定,具有一定的现实性,主要表现为被害、嫉妒、夸大、疑病或钟情等内容。
严重标准:社会功能严重受损和自知力障碍。
病程标准:符合症状标准和严重标准至少已持续3个月。
排除标准:排除器质性精神障碍、精神活性物质和非成瘾物质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分裂症及其他妄想性障碍。
以上分级标准只是一个大致参考,实际临床工作中,医生会综合多方面因素,对重症精神病人的病情做出全面、准确地评估,以便制定合理的治疗和干预方案。
如何评估重症精神病人的危险性
《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规范》中的危险性评估分级分为6级:
- 0级:无符合以下1-5级中的任何行为。
- 1级:口头威胁,喊叫,但没有打砸行为。
- 2级:有打砸行为,局限在家里,针对财物,能被劝说制止。
- 3级:有明显打砸行为,不分场合,针对财物,不能接受劝说而停止。
- 4级:有持续的打砸行为,不分场合,针对财物或人,不能接受劝说而停止(包括自伤、自杀)。
- 5级:有持械针对人的暴力行为,或者纵火、爆炸等行为,无论在家里还是公共场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