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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版机动车驾驶证扣分情形一览表

创作时间:
作者:
@小白创作中心

最新版机动车驾驶证扣分情形一览表

引用
澎湃
1.
https://m.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29573225

随着交通规则的不断更新和完善,机动车驾驶证的扣分情形也有所变化。本文将详细介绍最新版机动车驾驶证的扣分情形,帮助广大驾驶者更好地了解和遵守交通规则。

常见扣分情形

  • 代替实际机动车驾驶人接受交通违法行为处罚一次记12分
  • 机动车驾驶证被扣留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一次记6分
  • 驾驶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一次记3分
  • 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车辆一次记12分变为记9分
  • 驾车接打手持电话一次记2分变为记3分

扣12分情形

  1.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2.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3. 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证、校车标牌或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证的;
  4. 驾驶校车、公路客运车、旅游客运车超载20%以上,或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超载100%以上的;
  5. 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速20%,或驾驶其他车辆在高速、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速50%以上;
  6.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
  7. 代替实际机动车驾驶人接受违法行为处罚和记分,而从中牟取暴利的。

扣9分情形

  1. 驾驶7座以上载客汽车超载50%以上未达100%;
  2. 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城市快速路以外道路上行驶超速50%以上的;
  3.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停车;
  4. 驾驶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或故意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
  5. 驾驶不符合准驾车型的机动车;
  6. 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而驾驶校车的;
  7. 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停车休息少于20分钟。

扣6分情形

  1. 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超载未达20%。或驾驶7座以上载客汽车超载20%以上未达到50%,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超载50%以上未达到100%的;
  2. 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速未达到20%,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
  3. 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城市快速路以外道路上行驶超速20%以上未达50%。或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道路上行驶超速50%以上的;
  4. 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50%以上;
  5. 驾驶机动车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未悬挂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
  6. 驾驶机动车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物品,未按规定时间、录像、速度行驶或为悬挂警示标志;
  7. 驾驶寄东西运输危险化学品、未经批准进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限制通行的区域内;
  8. 驾驶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
  9. 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扣留期间驾驶机动车;
  10. 造成致人轻微伤或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
  11.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驶。

扣3分情形

  1. 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7座以上载客汽车以外的其他载客汽车超载20%以上未达50%;
  2. 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速20%以上未达50%;
  3.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
  4. 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让行,或高速、城市快速路上逆行;
  5. 驾驶机动车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的;
  6. 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
  7. 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
  8. 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避让校车的;
  9. 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30%未达50%,或违反规定载客;
  10. 驾驶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11. 在道路上车辆发生故障、事故停车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或者设置警告标志;
  12. 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上道路行驶的;
  13. 驾驶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车或驾驶前对校车的车况是否符合安全技术的未进行检查上道路行驶;
  14. 连续驾驶载货汽车超过4小时未停止休息或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
  15.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低于规定最低时速。

扣1分情形

  1. 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速10%以上未达到20%的;
  2. 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会车,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不按规定倒车、掉头;
  3. 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
  4. 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标线;
  5. 驾驶机动车载货长度、宽度、高度超过规定;
  6. 驾驶的载货汽车载物超最大允许总质量的30%;
  7. 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以外机动车上道路行驶;
  8. 驾驶擅自改变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特征的载货汽车;
  9. 驾驶机动车时,机动车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
  10. 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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