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自建房倒塌赔偿标准及违建处理办法
农村自建房倒塌赔偿标准及违建处理办法
农村自建房倒塌后如何获得赔偿?如果自建房存在违建部分,是否可以自行拆除?本文将为您详细解答这些问题。
农村自建房倒塌赔偿政策
当农村自建房发生倒塌时,符合条件的农户可以向政府申请赔偿。具体条件包括:
- 房屋已被纳入危房统计范围
- 户口在村里且实际居住
- 户主为农村五保户、贫困户、低保户或普通农户
赔偿标准如下:
- 五保户、低保户,一级危房:2.23万元
- 困难户,一级危房:1.23万元
- 五保户,二级危房:0.85万元
- 一般户,一级危房:0.83万元
- 低保户、困难户、一般户(二级危房),五保户(三级危房):0.7万元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自建房违建部分处理方式
对于未经批准而修建的非法建筑物,其所有者可选择自行将其拆除,否则将面临强制拆除的后果。若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发出了停建或限期拆除的命令,但当事人却未遵照执行,甚至逾期依旧不自行拆除的话,那么相关机构有权直接采取强制拆除行动,并且无需给予任何经济补偿。
在决定实施强拆之前,当地行政机关必须先发布公告,明确告知当事人自行拆除的期限,如果当事人在法定时间内既没有申请行政复议也没有提起行政诉讼,且仍未对违法建筑进行拆除,那么行政机关便有权利依法进行强制拆除。
对于那些未获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严格按照该证书所规定的内容进行建设的行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有权要求其立即停止建设;而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情况下,则应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其停止建设,并限期整改;如逾期未能完成整改,则可依法进行拆除。
关于强制拆除的具体流程如下:首先,拆迁人需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交申请;其次,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经过审慎考虑后,会将意见上报至市政府法制办公室,以作出限期拆迁决定书;随后,决定书将被送达到当事人手中;紧接着,拆迁人还需前往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手续;最后,相关部门将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制定详细的执行措施,同时做好对被拆迁人的最后一次说服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