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小白 wenxiaobai
资讯
历史
科技
环境与自然
成长
游戏
财经
文学与艺术
美食
健康
家居
文化
情感
汽车
三农
军事
旅行
运动
教育
生活
星座命理

“医”案释法|放射诊疗中个人防护用品的铅当量是多少?

创作时间:
作者:
@小白创作中心

“医”案释法|放射诊疗中个人防护用品的铅当量是多少?

引用
澎湃
1.
https://m.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27235885

放射诊疗中的个人防护措施直接关系到患者和医务人员的健康安全。近期,上海普陀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在一次卫生监督检查中发现,某医疗机构使用的放射诊疗防护用品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这一案例不仅揭示了医疗机构在执行防护标准方面存在的问题,更为公众敲响了安全警钟。

案情回顾

某日,普陀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对某医疗机构进行卫生监督检查。现场在一楼X光机房查见某品牌防护围领2个,在一楼X光机房(口腔)查见某品牌铅围领1个,上述3个铅围领均有“铅当量 0.35 mmPb”等字样,现场未查见其他甲状腺铅防护用品。2020年开始实施的国家职业卫生标准《放射诊断放射防护要求》(GBZ 130-2020) 6.5.3条规定:甲状腺、性腺防护用品铅当量应不小于0.5 mmPb。经调查,该医疗机构配备的个人防护用品不符合国标的规定,故针对上述违法行为给予了该医疗机构警告的行政处罚。

法律链接

违反条款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六条第(二)项
医疗机构开展放射诊疗工作,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二)具有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的放射诊疗场所和配套设施。

处罚条款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第(七)项
医疗机构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七) 违反本规定的其他情形。

裁量标准

《上海市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适用办法》第九条(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情形)第(一)项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上海市放射卫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案由十
放射诊疗工作场所不符合国家标准、 规定的要求

卫生监督小贴士

本案中,行政机关通过培训事先将最新的国家标准向管理相对人进行了宣传和教育,但部分医疗机构忽视了这一重要信息。在行政机关对其进行处罚后,医疗机构意识到了及时学习并落实新标准的重要性。

在此,我们卫生监督员提醒如下:
各医疗机构,在开展放射诊疗时,要做到“三及时”:
及时掌握最新的国家标准,及时更新相关防护设施,及时为受检者佩戴防护用品,以减少受检者不必要医疗照射。

患者在接受放射诊疗时,应做到“三主动”:
主动告知身体情况(特别是女性患者是否怀孕),主动询问照射身体部位,主动要求穿戴防护用品。

我们再次呼吁,放射诊疗安全关乎每个人的健康,无论是医疗机构还是广大患者,都不可忽视。让我们携手前行,在保障放射诊疗安全的道路上,共筑健康防线。

本文原文来自澎湃号·机构

© 2023 北京元石科技有限公司 ◎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2949号
“医”案释法|放射诊疗中个人防护用品的铅当量是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