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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法医鉴定的程序是什么

创作时间:
作者:
@小白创作中心

公安局法医鉴定的程序是什么

引用
1
来源
1.
https://m.66law.cn/laws/266454.aspx

法医鉴定在法律程序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其鉴定结论往往直接影响案件的判决结果。那么,公安局法医鉴定的具体程序是怎样的?本文将为您详细解析法医鉴定的全过程。

法医鉴定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 提出要求鉴定的申请
  2. 缴纳鉴定费
  3. 受理立案
  4. 作出鉴定结论
  5. 书面通知鉴定结论。鉴定结论一经形成,在规定时限内尽快以规范的公文形式发给申请人或委托人。

具体而言,法医鉴定主要受理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委托的鉴定。县公安机关办理的案件,需要作人身伤害法医学鉴定的,须委托县公安机关的法医进行初次鉴定,不得越权鉴定。

需要注意的是,委托鉴定由办案单位进行,不受理以个人名义委托的法医学鉴定。

在进行法医鉴定前,公安机关办案单位应当准备充分的鉴定材料,包括病历资料、检查报告单、影像诊断资料(X片、CT等)等,并交由法医对鉴定材料进行审查。案件受伤当事人应配合办案单位提供相关鉴定资料。

法医应当对被鉴定人进行人身检查,可以要求补充鉴定材料,有确定鉴定时机的义务。委托单位和被鉴定人应当配合法医鉴定。对于行动能力严重受限的被鉴定人,办案单位和法医可以到被鉴定人所处的地点进行人身检查。

如果办案单位或案件当事人认为法医鉴定结论(或意见)理由不足、不全面,或者发现新的材料以及需要解答新问题,可以由办案单位委托原作出鉴定的法医进行补充鉴定。

案件当事人如果对法医鉴定结论(或意见)有异议,可以向办案单位申请委托上一级公安机关的法医进行重新鉴定。

值得注意的是,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目的进行虚假的法医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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