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时老板找你和解怎么谈
劳动仲裁时老板找你和解怎么谈
在劳动纠纷中,劳动仲裁是一个重要的维权途径。然而,在仲裁过程中,可能会遇到老板主动提出和解、需要提供考勤表等具体问题。本文将为您详细解答这些实务中的常见疑问。
劳动仲裁时老板找你和解怎么谈
在劳动仲裁时老板提出和解,可按以下要点进行商谈:
明确自身诉求:清楚知晓自己在劳动纠纷中应得的权益,包括工资、补偿、赔偿等具体金额及相关福利待遇等,这是商谈的基础和底线。
倾听老板意见:让老板阐述和解的方案和想法,了解其提出和解的原因和诚意,同时注意识别其是否存在拖延或减轻责任的意图。
理性沟通协商:基于自身诉求和老板方案,进行理性讨论。对于合理部分可适当考虑接受,对于不合理之处,要坚定维护自身权益,以事实和法律依据为支撑,说明理由。比如涉及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问题,应依据相关法律明确赔偿标准。
落实和解协议:若达成和解意向,要确保协议内容明确、具体,包括支付方式、时间节点等,避免后续出现争议。并且可要求一定的违约条款,保障协议的有效执行。
劳动仲裁时考勤表应该由谁提供
在劳动仲裁中,考勤表一般由用人单位提供。具体分析如下:
从证据掌握情况看:考勤表通常由用人单位负责记录和保管,劳动者往往难以获取相关原始材料。根据“谁掌握,谁提供”的证据规则,用人单位对其掌握管理的考勤表负有提供义务。
从举证责任分配角度:在劳动争议案件中,用人单位承担较多的举证责任。考勤情况与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加班情况、工资计算等诸多关键问题密切相关,用人单位有责任和能力提供准确的考勤记录以证明相关事实。
不过,如果劳动者在日常工作中自行对考勤情况进行了记录,且该记录能够作为有效证据,劳动者也可向仲裁庭提供,以支持自身主张。若用人单位拒绝提供考勤表,或者提供虚假考勤记录,可能会面临不利的仲裁结果,仲裁庭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推定劳动者的主张成立。
劳动仲裁时间到了还不服怎么办
若劳动仲裁时间到了仍不服仲裁结果,可通过以下途径进一步维权:
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者或用人单位可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需准备好起诉状、仲裁裁决书以及相关证据材料等,清晰阐述不服仲裁的理由及诉讼请求。
区分不同情况:如果是终局裁决,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仲裁裁决存在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违反法定程序,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对方当事人隐瞒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等情形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严格遵守法定程序:无论是起诉还是申请撤销裁决,都应严格遵守法定的时间和程序要求,积极准备并参与后续法律程序,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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