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准备哪些证据来获得交通事故赔偿
应该准备哪些证据来获得交通事故赔偿
在遭遇交通事故后,及时准备相关证据并了解赔偿款项的范围对于获得合理的赔偿至关重要。本文将为您详细介绍在交通事故赔偿中需要准备的证据材料以及赔偿款项的范围,并提供具体的处理建议。
一、应该准备哪些证据来获得交通事故赔偿
交通事故赔偿都需要什么材料证据:身份证、驾驶证、行车证、保单、银行账户、责任认定书、维修发票、赔偿凭证、如果涉及人伤的需要病例、医疗发票、伤者身份证、 涉及伤残的还要伤残鉴定书。
应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
1.受伤者身份证、户口本、在杭州的居住证明(如果有);
2.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3.门诊病历本;
4.医院住院病历;
5.医疗费发票、后续医疗费证明,残疾辅助器具费发票;
6.关于休息误工的医疗诊断证明、劳动合同、工资单或者收入证明、个人所得税交税证明,扣发工资收入证明(如果有);
7.关于需要护理的证明、护理费发票或收条;
8.交通费住宿费票据;
9.关于需要营养的诊断证明(如果有);
10.司法鉴定书和鉴定费发票(如果已鉴定);
11.未成年子女或年迈父母的户口本、以及视情况提供家庭兄弟姐妹户籍证明(如果有);
12.视情况提供其他材料。
二、交通道路赔偿款项有哪些
道路交通事故一般赔偿这些费用: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进行确定;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3.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4.护理费以及住宿费等。
律师在线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人身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三、交通事故对方不赔偿要如何去处理
发生交通事故对方拒不赔偿可以找交警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或达成调解协议不履行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索赔。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