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可撤销的法定情形及财产归属问题详解
婚姻可撤销的法定情形及财产归属问题详解
婚姻关系中,哪些情况下可以撤销婚姻?婚后工资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利害关系人能否起诉撤销婚姻?本文将从《民法典》的角度,为您详细解答这些问题。
婚姻可撤销的法定情形
根据《民法典》规定,婚姻可撤销的情形并非五种,而是两种,具体如下:
(一)因胁迫结婚的。胁迫是指行为人以给另一方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的生命、身体健康、名誉、财产等方面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另一方当事人违背真实意愿结婚的情况。受胁迫的一方可以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撤销婚姻的请求,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二)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撤销婚姻的请求。
婚姻被撤销后,该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工资婚后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工资在婚后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等,归夫妻共同所有。具体分析如下:
(一)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界定十分关键。从双方领取结婚证开始,到婚姻关系终止(如离婚、一方死亡等)这段时间内,夫妻双方各自获得的工资收入,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范畴。
(二)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这意味着双方在日常生活中,对于工资等共同财产的使用、处分等方面,具有平等的权利,可以协商一致进行处理。
不过,也存在特殊情况。例如,夫妻双方通过书面约定,明确婚后各自的工资归各自所有,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工资就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应按照双方的约定来确定财产归属。
利害关系人是否可以起诉撤销婚姻
利害关系人在特定情形下可以起诉撤销婚姻。
具体而言,存在以下两种可撤销婚姻的情况及相应的利害关系人起诉规定:
(一)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有权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这里一般是受胁迫者本人行使撤销权,利害关系人通常无此权利。因为婚姻的胁迫是针对特定一方的意志强制,只有受胁迫者最清楚自身真实意愿。
(二)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这种情况下,除了另一方有权撤销外,若涉及到一些与婚姻关系有密切财产、人身等利益关联的利害关系人,比如与患病一方有财产继承关系等的人,在符合法定条件和程序时,可能基于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需要,经法律允许也可参与相关诉讼,但并非直接起诉撤销婚姻,更多是在涉及自身权益受影响的关联诉讼中主张权利。总之,利害关系人能否起诉撤销婚姻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