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会被取消低保资格
什么情况会被取消低保资格
低保制度是为了保障低收入家庭的基本生活需求,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为了确保公平性和合理性,相关部门会对低保户的资格进行动态管理。由于家庭经济状况改善、虚假申报、拒绝配合调查、高消费行为、违法犯罪等原因,低保资格可能被取消。
1. 家庭经济状况改善
如果低保户的家庭经济状况发生显著改善,例如家庭成员找到稳定工作、获得其他社会救助或实现脱贫,导致家庭收入超过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低保资格将被取消。
2. 虚假申报或隐瞒信息
申请最低生活保障时提供虚假信息,如隐瞒家庭收入、财产状况或就业情况,一经发现,最低生活保障资格将被取消。另外,拒绝配合低保部门的调查,导致无法核实收入和财产状况的,也将被取消资格。
3. 高消费行为
低收入家庭不得进行高消费或拥有高端非生活必需品,如高端手机、私家车、高端家具等。如果发现此类行为,低保资格将被取消。
4. 家庭成员就业情况变化
若家庭中有劳动能力的成员拒绝接受就业援助或推荐,或因懒惰而拒绝劳动,最低生活保障资格可取消。另外,如果家庭成员实现稳定就业,家庭收入超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最低生活保障资格也将被取消。
5. 违法犯罪行为
如果低保户家庭成员存在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行为,且经教育仍不改正,低保资格将被取消。
6. 拥有大额资产
如果家庭拥有房地产、商店、私家车、大额存款或金融资产,超过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最低生活保障资格将被取消。
7. 其他情况
- 拒绝配合调查:拒绝配合低保部门的入户调查或提供虚假信息,导致无法核实家庭经济状况。
- 特殊政策调整:如因政策调整或被认定为“关系保”“骗保”等违规行为,低保资格将被永久取消。
总之,如有经济状况改善、虚假申报、高消费行为或违法犯罪等情况,低保资格可取消。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建议低保户如实申报家庭情况,积极配合调查,合理使用低保金。
法律依据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第八条
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经审查,对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条件的家庭,应当区分下列不同情况批准其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一) 对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的城市居民,批准其按照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全额享受;
(二) 对尚有一定收入的城市居民,批准其按照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额享受。
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经审查,对不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管理审批机关应当自接到申请人提出申请之日起的30日内办结审批手续。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管理审批机关以货币形式按月发放;必要时,也可以给付实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