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保险车辆上路怎么处理?交强险赔偿范围全解析
无保险车辆上路怎么处理?交强险赔偿范围全解析
无保险车辆上路将面临怎样的处罚?交强险能赔付多少间接损失?本文将为您详细解答这些问题。
无保险车辆上路的处理方式
根据我国相关法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通行的机动车辆,无论是所有者还是管理者都必须为其投购强制性交通保险(简称“交强险”)。
若车辆未按规定投保相应之保险,则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权依法对该车辆进行羁押,直至车主按规定履行投保义务为止,同时,当事人需接受双倍于其最低责任限额应缴保费的处罚。
对于那些驾驶未经保险且未进行年度检验的车辆的行为,一旦被交警部门发现,将会面临车辆被扣留的风险。对于未进行年度检验的车辆,将被处以记三分以及罚款人民币贰佰元的处罚;而对于未购买强制性交通保险的车辆,在责令其补办投保手续之后,仍需接受双倍于其最低责任限额应缴保费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八条对此有明确规定: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车辆至依照规定投保后,并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二倍罚款。
依照前款缴纳的罚款全部纳入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交强险的赔偿范围
关于机动车损失的交强险赔偿范围如下所示:首先,交强险会对财产损失提供限额为人民币2000元的赔偿;其次,对医疗费用方面则限定了最高限额为人民币10000元的赔偿额度;最后,对于误工损伤以及丧失劳动能力产生的费用,交强险也将赔偿上限设定为人民币110000元。
如果以上三项赔偿仍无法满足受害者的需求,那么剩余的部分就需要由您自行购买的商业险来承担,若商业险的赔偿仍然不足以弥补受害者的损失,那么剩下的部分就需要由肇事方自行承担。
当被保险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导致本车人员、被保险人和其他受害人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时,保险公司将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对受害者进行相应金额的赔偿。
但是,如果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于受害人故意造成的,那么保险公司将不会对此类情况进行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