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终奖扣税盲区,多发1元少得2千?
年终奖扣税盲区,多发1元少得2千?
年终奖发放临近,企业和员工都需关注扣税规则中的“盲区”。本文详细解析年终奖计税方式,并通过具体案例揭示多发1元可能少得2000元的现象,为企业和员工提供实用的避税策略。
到年底了,大家最关心的就是年终奖了。
相信每个人都在期待年终奖能扣税,能扣税说明奖金多。
然而,你知道吗?
年终奖的发放存在一些 “盲区”,要是不小心踏入,企业多发了奖金,员工到手的收入反倒可能减少。
为了避免这种情况,那么必须要了解年终奖发放的盲区,一旦避开这些盲区,就能企业节省成本,员工多拿钱。
两种不同的年终奖计税方式
年终奖计税有两种方式,一般是由员工本人根据自身情况 “择优录取”。
单独计税:
将年终奖除以 12 个月,得到的数额对照月度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然后用年终奖全额乘以适用税率减去速算扣除数,算出应纳税额。
例如,某员工年终奖为 36000 元,除以 12 后是 3000 元,对照月度税率表,适用税率为 3%,速算扣除数为 0。
应纳税额 = 36000×3% - 0 = 1080 元。
并入综合所得计税:
把年终奖与全年工资薪金等综合所得合并在一起,按照综合所得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合并计算纳税。
这种方式适合那些综合所得扣除各项费用后应纳税所得额较低,甚至无需纳税的人群,并入后可能还会降低整体税负。
大部分情况下,单独计税在一定金额范围内会更 “划算”,所以一般人都会选单独计税,本人探讨的年终奖盲区,也是就单独计税来讨论的。
单独计税情况下,随着年终奖金额升高,就可能进入我们所说的盲区,也就是收入倒挂现象。
多发少得的案例揭秘
为了让大家更直观感受,来看下面这个例子。
假设员工A年终奖 36000 元,按上述单独计税方法,应纳税 1080 元,到手收入 34920 元。
员工B年终奖多了 1 元,为 36001 元,除以 12 后约为 3000.08 元,此时适用税率跳到 10%,速算扣除数为 210 元。
应纳税额 = 36001×10% - 210 = 3390.1 元,到手收入仅 32610.9 元。
员工B比员工A多发1元,收入还少了 2309.1 元!
仅仅多发 1 元年终奖,员工到手却少了这么多,就是因为刚好跨过税率临界点,进入了高税率区间。
年终奖发放盲区及应对策略
为了避免上面的情况,我为大家整理出年终奖发放的盲区区间,企业在发放年终奖时一定要注意避开。
一旦奖金处于以下这些区间,直接按区间下限金额发放即可,让员工利益最大化,让企业成本最小化。
年终奖的发放不仅关乎员工的切身利益,也是企业展现人文关怀的重要时刻。
了解计税规则和盲区,合理规划发放金额,既能让员工收获满满,又能使企业的激励成本发挥最大效能,实现双赢局面。
最后祝愿大家都能拿到满满当当的年终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