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是否受版权保护?翻唱歌曲又该如何?
《红楼梦》是否受版权保护?翻唱歌曲又该如何?
《红楼梦》是否受版权保护?翻唱歌曲是否需要购买版权?这些问题在日常生活中经常被提及。本文将从法律角度为您详细解答。
《红楼梦》是否受版权保护?
《红楼梦》作为一部古典文学作品,其版权保护情况需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来判断。
该书作为公民作品,其权利保护期限涵盖作者有生之年及去世后50年。若属合作创作,则以最后离世者去世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为结束。而对于法人或非法人单位的作品,其出版发行、使用权及获得收益权的保护期限则定为50年。创意完成50年后仍未发表的作品,将不再受著作权法规保护。
但请务必尊重原作,切勿恶意篡改、抹黑。
著作权是文学、艺术、科学领域作者依法享有的一系列专有权,具体体现为:第一,作者有权决定是否授权他人在著作权范围内使用其作品;第二,作者亦可决定是否在作品中融入个人身份信息等涉及人格权益的内容。
为了维护文学、艺术和科学创作者的著作权及相关权益,推动有利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创作和传播,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和科学事业的繁荣发展,特此制定本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三条
自然人的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创作完成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视听作品,其发表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创作完成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
翻唱是否需要购买版权?
在对他人作品进行翻唱的过程中,即使曲调与原演唱者完全相同,亦无需向原表演者支付任何相关费用。
若您自行翻唱并录制该歌曲,且仅供个人欣赏之用,依据合理使用原则中的“三步检验法”理论,则无需购买版权。
但若您计划将其发行,便需购买发行权;若您希望在公开场合进行演出,还需购买表演权。
在此,我们强烈建议您直接购买表演权,因为在后续的各项权利中,许多内容均可由表演权所有者实施。
若未经授权擅自翻唱,原唱者有权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我们在此提醒各位,在进行翻唱时务必获得相应的权益,并且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以确保处理得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