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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被骗了,这几种美国 FDA 认证都是假的!

创作时间:
作者:
@小白创作中心

别被骗了,这几种美国 FDA 认证都是假的!

引用
1
来源
1.
https://www.iivd.net/thread-74019-1-1.html

FDA认证一直是许多企业和消费者追求的目标,但你真的了解什么是FDA认证吗?本文将通过一个20年前的商业诈骗案例,揭示FDA认证的真相,并详细解释FDA不认证的几类产品,如公司、化妆品、婴儿配方奶、保健品等。此外,文章还探讨了FDA监管的局限性,引用了纪录片《尖端医疗的真相》中关于医疗器械审批的案例,以及FDA对电子烟的裁决引发的争议。

2000年,一家中国公司(我们简称它为A公司)想把自家产品推向国际市场,尤其是美国市场,他们觉得要是能拿到美国FDA的认证,这将会是一个很有分量的筹码。

这时,就有家B公司说自己能办理FDA认证,经过几轮艰难谈判,A公司最终答应支付83500元办证费用,满心期待能尽快拿到FDA证书。

后来A公司新调任来了一位技术总监、医学博士,他对这件事感到很诧异,因为据他所知,FDA是从来不给任何机构颁发证书的,而且保健品要进入美国市场也不需要任何审批。他还发现,A公司和B公司签订的协议里没有一个地方写了“FDA认证”,只提到说B公司会帮助A公司的产品顺利进入美国市场。

虽然疑窦丛生,但几个月后,B公司竟然说“FDA认证书”办好了,它家总裁还亲自把证书送去了A公司。好巧不巧的是,送证书那天,A公司这个技术总监刚好外出了,A公司老总看到B公司总裁亲自送来证书,颇有诚意,就觉得可能是自家技术总监搞错了,FDA认证确有其事。然而,等技术总监回来后仔细翻看了所谓的“FDA认证”证书,却发现上面既没有FDA印鉴,也没有任何通过FDA审查的文字表述,只提到了“产品标识符合FDA要求”。

他们才意识到,这是上了大当了。A公司立刻举报此事给工商局,却才发现这起涉及办理“FDA认证”的商业诈骗案,受骗企业还不止自己一家,竟然多达400多家,总金额约500万美元。而B公司在此时已经遣散了员工,烧毁了大量文件,人去楼空。

关于这些“FDA证书”的真伪,FDA高级官员出面给了个说法:FDA从未委托第三方代理FDA注册认证,中国保健品作为功能食品可以直接进入美国市场,并不需要FDA认证。

这场利用中国企业不熟悉国外监管规则的信息差而导致的闹剧,才如此尘埃落定。

中国保健品作为功能食品进入美国市场,根本就不需要FDA认证,而且根据FDA官方规定,很多东西FDA压根也不进行认证。我们整理了几大类和我们生活息息相关的日常产品,下次如果看到这类产品上写了FDA认证,不要怀疑,都是假的。

首先,FDA不认证公司。如果一种食品、药品或医疗器械等想在美国销售,那么厂家需要向美国FDA进行注册登记。但登记的对象是生产设施(厂房、车间等),并不是公司本身。

如果你发现哪家公司宣称自己被FDA认证了,毫无疑问,就是骗子,也可以直接指出“就是注了个册,别整那么多好听头衔”。

这种“登记”就只是类似于挂名的流程,不代表FDA对这家公司做过任何审查,更不代表这家公司经过了FDA的“认证”。出于好奇我打开了万能的淘宝,想搜一下是否有这种所谓的FDA认证公司服务,钓鱼执法其中一家店铺,当我询问“FDA可以认证公司吗?”得到的答案是:可以。

其次,FDA并不认证一般化妆品、香水、洗浴用品、保湿用品、染发剂等,它们的成分以及产品标签,都不需要FDA审查即可上市销售。FDA只要求厂家保证安全性和“如实标注”,并不会进行审查,只要见到宣称这些产品经“FDA认证”,全是虚假宣传。

第三,FDA不审查、认证婴儿配方奶;

第四,FDA不认证膳食补充剂(保健品);

最后,任何说自己有FDA认证功效的食品和保健品,都是假的。对于膳食补充剂(保健品),FDA只要求上市30天前备案,并声明自己“未经FDA审批”以及该产品“不用于诊断、治疗、治愈和预防任何疾病”即可。

而对于普通食品,FDA甚至连备案和加注声明都不用。如果你觉得上面内容有点零碎,记不住,直接把下面这张表存图下来,以后见到说自己跟FDA有任何关联的产品,对照一看就能辨别真假:

21世纪初,中国企业为了一纸FDA假证书争相缴纳高额智商税;现在,很多人买东西也觉得有“FDA认证”几个字就很靠谱,这背后大概都有一种认为FDA代表了全球最严苛、最权威食品、药品门槛的心理。但事实真是如此吗?简单举几个反例吧。

前面提到过,FDA并不认证婴儿配方奶,其实这句话还没完,这背后还有中国、美国对于婴儿配方奶的监管力度不同的问题。中国的婴儿配方奶采用注册制,每个厂家都必须把特定配方进行注册,获得批准之后才可以销售。国外的婴儿配方奶要进入中国销售,也需要厂家在中国进行注册并获得批准。而FDA并没有这样的要求,他们只是每年会对生产设施进行一次检验,并对产品进行抽样分析。只有当FDA认定一个产品存在安全风险时,才会要求下架召回。

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没有获得中国政府批准注册的婴儿配方奶,在中国是非法产品,因为中国属于事前审查;而FDA用定期抽检方式,属于事后审查。而事后审查就可能导致一种危险:当一个婴儿配方奶被FDA认定存在风险时,或许已经在市面上销售很久了。

FDA对于医疗器械的监管,有时候也很荒唐。在《尖端医疗的真相》这部纪录片里,披露了在FDA审查制度的隐患和机构的不作为下,更加残酷的真相。

纪录片中最触目惊心的案例是FDA批准的2种声称可以永久避孕的医疗器械,在2017年一年中,这种医疗器械就产生了12000例严重问题的上报案例,FDA却对此视而不见,甚至在官方声明中宣称这些医疗器械“利大于弊”。

比起FDA的不作为,更令人脊背发凉的是一段专业人士对FDA审批流程漏洞的阐述:

大多数人可能以为,这种被置入人体内的医疗器械,都经过了严格、适当的测试,被证明安全有效后才会上市,但事实上,大多数中、高风险的医疗器械的审批程序并非如此。FDA为了保证心脏起搏器、避孕装置、人造关节等第III类医疗器械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有一套叫做PMA(Premarket Approval)的审批程序。这套程序本该是:人体测试-汇编数据-提交给FDA专家组审核,但实际上,医疗器械行业却说:我们每年都在调整产品,每次调整都是用这套流程,岂不是成本太高了?

美国国会妥协了,他们又设立了一套程序:510(k),这套程序极大简化了医疗器械上市流程,厂商们只需要做一件事:证明即将上市的这套器械基本等同于市面上已经存在的另一套器械。

所以如果你想认证a,那就去证明a类似于现在市面上已经有的b,而b是怎么来的呢?因为它和更早之前的c很像……如果这些产品共同的源头产品z出现问题了,影响就太大了吧?令人窒息的来了:如果源头z出了问题,依然只召回z产品,它的类似产品abc依然合法地存在于市场上。

在FDA监管下,98%的医疗器械都采用“类似法”拿到了审批,一位医学专家就直言:这个程序就是个大bug。

所以拿到FDA批准就没问题了?相信你们已经不这么想了。作为一个监督食品、药品,以民众健康为己任的机构,FDA的履职有时也不尽如人意。

在2020年7月,FDA对IQOS电子烟的裁决就引发了STOP(STOPPING TOBACCO ORGANIZATIONS&PRODUCTS)(制止全球烟草组织)的强烈不满,该组织毫不留情地说,FDA在裁决中使用的术语“令人困惑,容易引起曲解和不准确的陈述”。

*IQOS电子烟:菲利普莫里斯国际公司 (PMI) 首创的加热烟草产品 (HTP),含有尼古丁和烟草,区别于含有尼古丁但不含烟草的电子烟MRTP:改良风险烟草产品,烟草公司可以申请分类,FDA可以选择是否批准该产品分类

这项FDA的裁定竟然被用在对IQOS电子烟积极推广的宣传里,在裁定书里,FDA甚至用了“完全从传统香烟转向使用IQOS系列产品可以降低与烟草相关疾病的风险”“与继续吸烟相比,完全改用IQOS带来危害的风险更低”这类并未得到证实的说法,这种不专业的表现不仅让STOP感到愤怒,也令FDA的专业性大打折扣。

其实,在400多家中国企业遭遇“FDA认证”的事件中,美国FDA高级官员的完整声明是这样说的:FDA从未委托第三方代理FDA注册认证。中国目前还没有一种药品通过美国FDA认证。中国保健品作为功能食品可以直接进入美国市场不需要FDA预先认证。

我在正文中省略了中间那句话,因为它和我想表达的内容无关,而且很刺耳。但当年国内的众多药企也是听到这句话才清醒过来:把产品卖到美国和获得FDA的认证是两码事,想拿到FDA的药品注册,我们还不够资格。

2001年,中国加入WTO,面对世界市场,当时的中国制药业茫然无措,药监局专程把FDA专家们请到上海,去了解他们的运行标准——因为规则是人家制定的,那时候我们并没有什么话语权。

时至今日,除了FDA,我们还见过了各种各样的国际认证、评估程序、国际倡议、非政府非盈利性组织标准认证……这些规则背后有很多细节和门槛,它们除了是行业标准,更隐含着一种话语权的较量——是谁更被广泛的国际社会认可接受、谁说了算的问题。

现在的我们已经不再像20年前初入世贸组织时那样,盲目地想要得到一张来自FDA的假文凭,希望现在的我们更能意识到FDA并不代表一切,也不再迷信它所制定的所有规则,何况很多时候,它并不没那么值得信赖。

本文原文来自iivd.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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