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设备维修周期与报废年限详解
消防设备维修周期与报废年限详解
消防设备的定期检查和维护对于预防火灾、保障生命财产安全至关重要。本文详细介绍了各种常见消防设备的维修周期和报废年限,包括灭火剂钢瓶、悬挂式超细干粉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七氟丙烷气体灭火器、不锈钢水基灭火器、卧式立式罐、氮气驱动瓶和气压罐等。这些信息对于消防设备的管理和维护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灭火剂钢瓶
手提式、推车式灭火器钢瓶
手提式、推车式干粉灭火器本体由钢板拉伸焊接制成,灭火剂与驱动气体盛于本体内;器头由铜合金或铝合金、不锈钢、工程塑料等制成。
手提式干粉灭火器常见规格有:1KG、2KG、3KG、4KG、5KG、8KG。
推车式干粉灭火器常见规格有:20Kg、35kg、50Kg、70Kg、100Kg、125Kg。
干粉灭火器检查维修周期:灭火器出厂期满五年,应更换灭火剂或补充气量,对器头、本体和贮气瓶进行水压试验,试验压力为设计压力的1.5倍。再行充装的贮气瓶进行气密性试验,水压试验和气密性试验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经维修部门修复的灭火器,应有当地消防监督部门认可的标记,并注明维修单位名称及维修日期。首次维修以后每满两年再次进行维修。
干粉灭火器报废年限:干粉灭火器报废年限为出厂满10年。
悬挂式超细干粉灭火器钢瓶
本体由钢板拉伸焊接制成,灭火剂与驱动气体盛于本体内。
悬挂式超细干粉灭火装置常见规格有:4KG、6KG、8KG、10KG,药剂主要成分ABC超细干粉灭火剂。
悬挂式超细干粉灭火装置维修周期、报废年限参考干粉灭火器维修周期、报废年限。
二氧化碳灭火器钢瓶
二氧化碳灭火器钢瓶以钢坯等为原料,经冲拔、冲压拉伸制造;以无缝钢管为原料,经收底,焖头收口工艺制成,属高压容器。
二氧化碳容器,它有低压和高压两种。高压储压系统5.17Mpα;低压储压系统为2.07Mpα。高压一般使用瓶装方式,低压系统采用储罐,通常采用制冷设备保持低温状态。
二氧化碳灭火器检查维修周期:灭火器出厂期满五年,应进行一次水压试验,试验压力为设计压力的1.5倍。灭火器经启动后,即使喷出不多,也应重新充装。灭火器的维修和充装应由专门厂家进行,维修或充装后应标明厂名(或代号)和日期。对经检验确定不合格的灭火器,不得继续使用。首次维修以后每满两年再次进行维修。
手提式二氧化碳灭火器常见规格有:2Kg、3Kg、5Kg、7Kg。
推车式二氧化碳灭火器常见规格有:24Kg、30Kg、40Kg、50Kg。
二氧化碳灭火器报废年限:二氧化碳灭火器报废年限为出厂满12年。
七氟丙烷气体灭火器钢瓶
容器分为钢质无缝容器和钢质焊接容器。
七氟丙烷灭火剂瓶组容量常见有40L、70L、90L、100L、120L、150L、180L;
手提式:2KG,3KG,4KG,5KG,6KG,8KG,10KG,12KG
推车式:25KG,30KG,35KG;
悬挂式:10KG等型号。
七氟丙烷气体灭火装置,出厂期满五年进行检验,首次维修后每满两年再次进行维修。选择具有相关资质和经验的检测机构或人员进行检测,检测过程中检验人员需做好安全措施。检测气瓶的压力和密封性能、控制系统的功能和响应、喷嘴的正常工作。
七氟丙烷气体灭火器报废年限:七氟丙烷气体灭火器报废年限为出厂满10年。
不锈钢水基灭火器瓶
筒体采用不锈钢卷焊工艺,不锈钢水基灭火器,出厂期满3年进行检验,首次维修后每满1年再次进行维修。
水基型灭火器的规格分为:2L、3L、6L、9L。
手提式水基灭火器报废年限:手提式水基灭火器报废年限为出厂满6年。
卧式、立式罐
低压二氧化碳贮存罐,分为三层最内层为内容器,用来存贮液体二氧化碳,为低温钢材制造,中间层为绝热层。目前常用贮存装置,有两种绝热形式:一种是聚氨脂泡沫塑料,另一种是引进意大利先进技术的真空一堆积绝热,最外层是外壳体,碳钢制造。贮存装置外形分为立式和卧式两种。
钢制无缝拼接气罐、钢制电焊焊接气罐、铝合金型材无缝拼接气罐
无腐蚀高纯气体的气罐,每5年检测1次;对瓶体原材料能造成浸蚀功效的汽体的气罐、深潜气罐及其常与海面触碰的气罐,每2年检测1次;盛放混合灭火剂罐,每3年检测1次
氮气驱动瓶
盛装驱动气体的气瓶自灭火剂充装之日起,每满5年应委托气瓶检验机构对气瓶及容器阀检验1次,其他检验应符合气压水压检验规定。
常用规格有:2L、3L、4L、5L、6L、8L。
驱动气体瓶报废年限:驱动气体瓶报废年限为出厂满20年。
气压罐
气压罐有自动补气式与囊式隔膜式之分。
气压罐的压力等级有0.4、0.6、1.0、1.6、2.0、2.5 Mpa。
消火栓给水系统的气压罐贮水容积不得少于300L;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防气压水罐贮水容积不得少于150L;
消火栓给水系统与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合用或高层民用建筑消防用的气压水罐,贮水容积不得少于450L;
代替高位水箱的气压罐应能保证10min的消防用水量。
气压罐推荐使用年限8一10年,未规定设计使用年限,但是使用超过20年的压力容器视为达到设计使用年限。如果要继续使用,使用单位应当委托有检验资质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参照定期检验的有关规定对其进行检验。
火探管瓶
火探管有二氧化碳和七氟丙烷瓶检验周期及报废年限参照二氧化碳灭火器和七氟丙烷灭火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