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生效之日是指什么时间
判决生效之日是指什么时间
判决生效之日是指什么时间
判决生效之日的具体含义:判决宣告文书的法律效力通常从其正式送达到诉讼参与人并得到其书面接受之日开始计算。
值得注意的是,无论在何种情况下,一审法院作出的判决必须在送达到原告和被告之日起的15个自然日之内经过双方充分的理解与考虑,如果在这期间内,审判双方都没有提出任何有效的上诉申请,那么该判决宣告完成最终裁决,具备了有效性。
然而,如若涉及到第二次审理,即上诉阶段的民事判决,那么,按照法规,只需在当事人签署谕文确认文件之后,便可以立即产生法律效力。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第二百零八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可以申请再审。经人民法院审查属实的,应当再审。”
判决生效后多久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一般情况下,判决生效后两年内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法律规定了申请执行的时效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但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如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等,申请执行时效可中止、中断。申请执行时效期间届满的,被执行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所以,要及时关注判决生效时间,在规定时效内申请强制执行,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判决生效后何时开始计算执行期限
判决生效后,一般应在判决规定的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两年内开始计算执行期限。如果判决规定了分期履行的,从每一期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分别计算两年。如果判决规定了立即履行的,一般应立即开始计算执行期限。需要注意的是,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中止执行期限的,从中止执行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执行期限继续计算;中断执行期限的,执行期限从申请执行人再次申请执行之日起重新计算。总之,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时间和程序来启动执行程序,以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判决生效之日指的是判决文书正式送达给诉讼参与人并得到其书面接受之日。对于一审判决,双方需在送达后15日内未提出上诉申请,判决才宣告完成最终裁决并具备法律效力。而对于二审即上诉阶段的民事判决,只需当事人签署确认文件后,便可立即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