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合同和终止劳动合同的区别
解除劳动合同和终止劳动合同的区别
一、解除劳动合同和终止劳动合同的区别
解除劳动合同与终止劳动合同存在多方面区别:
概念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是指在劳动合同订立后,尚未全部履行之前,由于某种原因导致劳动合同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提前消灭劳动关系的法律行为;而终止劳动合同是指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出现法定情形,导致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自然消失。
适用情形不同。解除劳动合同适用于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者或用人单位单方依法解除等情况,比如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可单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主要适用于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劳动者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等法定情形。
法律后果有所差异。解除劳动合同中,若用人单位违法解除,需支付赔偿金;终止劳动合同,除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
二、试用期内用人单位怎么解除劳动合同
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若要解除劳动合同,需符合法定情形并遵循一定程序:
(一)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应明确、具体地界定录用条件,并向劳动者公示。在试用期内对劳动者进行考核,若发现其不符合录用条件,需提供客观、有效的证据,如考核记录、工作成果等,以证明劳动者确实不符合录用标准,然后可解除劳动合同。
(二)劳动者存在严重违纪等法定过错情形。例如,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等。用人单位需证明规章制度的合法性以及劳动者存在相应过错行为。
(三)程序方面,用人单位应提前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且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同时,需向劳动者说明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
总之,试用期内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必须有合法依据和充分证据,且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否则可能构成违法解除,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个人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有哪些
个人要求解除劳动合同,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经平等协商,就解除劳动合同达成一致意见,可解除劳动合同,此方式体现双方意愿,程序相对简便。
(二)提前通知解除。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若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则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解除劳动合同。这是劳动者的一项法定权利,无需用人单位同意,但需遵循法定程序。
(三)用人单位存在过错时劳动者单方解除。比如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情况,劳动者可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且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
总之,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依据具体情形,依法依规行使权利,保障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