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合同书按第几条解除
解除劳动合同书按第几条解除
在职场生活中,劳动合同的解除是一个常见且重要的法律问题。无论是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在解除劳动合同时都需要遵循相应的法律规定。本文将详细解析不同情形下解除劳动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条款,并说明具体的解除程序。
一、解除劳动合同书按第几条解除
解除劳动合同书依据不同情形,所参照的法律条款不同,主要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依据的是《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若是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分不同情形。比如,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此依据为《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若用人单位存在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等法定过错情形,劳动者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若劳动者存在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等情形,用人单位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解除;若存在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等情形,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二、工厂解除劳动合同程序是什么
工厂解除劳动合同,需依据不同情形遵循相应程序:
协商解除:工厂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需提前与劳动者沟通,达成解除协议。协议应明确解除时间、经济补偿等关键内容,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法定解除:
劳动者存在过错情形,如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等,工厂可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但需通知劳动者并说明解除理由,同时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非劳动者过错情形,如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等,工厂需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后,方可解除劳动合同,且需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性裁员:工厂需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方可裁减人员,并支付经济补偿。
无论何种解除方式,工厂均需依法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三、员工什么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
员工在以下几种情况下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协商一致解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此情形下双方可就离职时间、经济补偿等事项达成一致意见。
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存在过错时劳动者解除。比如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且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以上是关于解除劳动合同书按第几条解除的相关回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