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企业噪声监测方案
工业企业噪声监测方案
随着环保要求的不断提高,工业企业噪声监测已成为环境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文详细介绍了工业企业噪声监测的相关政策、标准和方案,包括生态环境部发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以及具体的监测方案架构和特点。
政策层面
2021.12 生态环境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
第四章 工业噪声污染防治 第三十八条要求“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对工业噪声开展自行监测,保存原始监测记录,向社会公开监测结果,对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噪声重点排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安装、使用、维护噪声自动监测设备,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
2023.1 生态环境部《“十四五”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九)实施重点企业监管 推进工业噪声实施排污许可和重点排污单位管理。发布工业噪声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依法核发排污许可证或进行排污登记,并加强监管;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单位依证排污,按照规定开展自行监测并向社会公开。
依据《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管理办法》,推进设区的市级以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编制本行政区域噪声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并按要求发布和更新;噪声重点排污单位应依法开展噪声自动监测,并及时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生态环境部负责)
GB 12348-2008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噪声排放限值
测量仪器
测量仪器为积分平均声级计或环境噪声自动监测仪,其性能应不低于 GB 3785 和 GB/T 17181对2型仪器的要求。测量35dB以下的噪声应使用1 型声级计,且测量范围应满足所测量噪声的需要。校准所用仪器应符合 GB/T 15173 对 1 级或2 级声校准器的要求。当需要进行噪声的频谱分析时,仪器性能应符合 GB/T 3241 中对滤波器的要求。
HJ 907-2017《环境噪声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
噪声采集分析单元
1、应符合 GB/T 3785.1 对1 级声级计的要求。
2、测量下限不高于30dB,测量上限不低于130 dB。
3、应具有A、C、Z频率计权方式。
4、应具有F、S 时间计权方式。采样时间间隔不大于1s。
5、应可扩展倍频程或三分之一倍频程等实时频谱分析功能,应符合 GB 3241 对1 级滤波器的要求并可远程设置频谱分析的采样间隔。
2024.1 生态环境部《工业企业噪声自动监测技术规范(试行)(征求意见稿)》
工业企业噪声自动监测系统 :基于噪声监测子站、噪声自动监测管理平台、气象参数采集设备,实现工业企业噪声自动监测并实时进行噪声数据统计分析、储存和传输等功能的系统。
方案架构
工业企业噪声自动监测方案主要由噪声监测子站、噪声自动监测管理平台组成,对工业企业厂界的噪声数据、气象数据、视频数据进行监测与保存,并通过声源识别功能模块对声源方向、声源类型进行自动记录和分析,为全面掌握工业企业的噪声污染状况提供详实、多维度的数据,实现远程监管。
方案特点
1、遵循噪声监测规范
满足GB 12348、HJ907等多个标准规范要求,监测仪器规范化、监测方法标准化
2、噪声远程自动化监测
噪声数据远程实时查看,噪声监测设备远程控制,重点排污企业噪声排放情况全面、及时掌握;
3、工业排污企业有效监管
重点排污单位噪声自动监测设备安装及数据联网情况全面掌握,噪声超标事件图像抓拍、主动推送;
4、噪声计税数据支撑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自动监测数据实时上传、自动备份,为工业噪声征税计算提供数据支撑;
5、系统稳定运行、保障质控效果
系统能够长时间稳定可靠工作。通过出厂校准、日常巡检、产品远程自检、声校准等质控措施,保障产品稳定与数据质量。
6、智能化精准识别
配置声源自动识别功能,同步记录声源方向、声源类型等声源识别数据。联动摄像头追踪超标声源,精准判断声源方向;基于AI技术自动识别工业企业噪声超标声源类型。
本文原文来自搜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