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小白 wenxiaobai
资讯
历史
科技
环境与自然
成长
游戏
财经
文学与艺术
美食
健康
家居
文化
情感
汽车
三农
军事
旅行
运动
教育
生活
星座命理

以案说法:恋爱期间的转账,分手后该如何处理?

创作时间:
作者:
@小白创作中心

以案说法:恋爱期间的转账,分手后该如何处理?

引用
澎湃
1.
https://m.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28967529

情侣在热恋时经常通过转账表达情意,但一旦分手,这些昔日的恩爱“账单”可能会成为争端的导火索。近日,邛崃法院审结了一起因恋爱期间转账引发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对此类问题的处理提供了参考。

2022年,李小帅经人介绍认识了王小美,两人迅速确立恋爱关系。在相处过程中,李小帅多次通过微信和银行转账给王小美,总额达63000元。然而,经过10个月的相处,两人发现彼此性格差异较大,最终决定和平分手。

李小帅要求王小美返还恋爱期间的转款资金63000元,但遭到拒绝。多次沟通无果后,李小帅将王小美起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详细了解了二人恋爱经过。经查明:原、被告恋爱期间存在多次转账,转账理由各式各样,其中,不少款项转账备注为“我爱你”“节日礼物”等,不少款项转账金额为“520”“1314”。根据双方的聊天记录,可以认定共计63000元系李小帅向王小美表达爱意或联络感情而赠与的款项,而非体现借贷合意的民间借贷。

承办法官随即当庭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通过释法说理,讲清了“借款”和“赠与”的区别,引导双方从法律规定、诉讼成本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最终李小帅与王小美达成了调解协议:王小美返还李小帅15000元,并当庭履行;原告李小帅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自此,该起纠纷得到圆满化解,这对曾经的恋人好聚好散。

恋爱期间赠与行为的效力不能一概而论,要视具体情况认定:

一、对于小额赠与,在有特殊含义的日子或以特殊金额为形式的转账、发红包、赠送礼物,受赠人一般情况无需返还;

二、未超过合理范围的财物应认定为一般赠与,财产一旦交付,赠与合同即成立并生效,在无其他证据的情况下,赠与人不能主张受赠人返还;

三、对于金额较大,明显超出交往正常开支范畴的赠与,或者明显带有、表示为附条件的赠与的,通常以缔结婚姻或共同生活为目的,不同于一般的赠与,在分手后,因无法实现结婚目的,受赠人应予以返还财产;

四、恋爱期间的款项往来,如果被认定用于共同生活性消费支出,则不宜认定为赠与返还的范围,对于大额的款项支付,应结合查明的给付的目的、款项的实际用途等综合判断是否属于赠与返还的范围。

但需要大家注意,不是所有大额赠与都可要求对方全部返还,应综合考虑双方关系、交往时间、是否存在过错、财产使用情况、经济状况、公序良俗、消费水平等因素,认定是否返还及具体金额。

本文原文来自澎湃新闻

© 2023 北京元石科技有限公司 ◎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294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