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节特辑:工伤认定问答全攻略
劳动节特辑:工伤认定问答全攻略
五一劳动节期间,工伤认定成为劳动者关注的热点话题。本文将为您详细解答关于工伤认定的多个关键问题,包括工伤的定义、哪些情形属于工伤、如何申请工伤认定等。
什么是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一条规定,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制定本条例。因此,工伤一般指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
哪些情形可以认定工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认定工伤分为两类情形。一类是应当认定为工伤,有7种情形;一类是视同工伤,有3种情形。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 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 患职业病的;
- 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法官提示:职工受伤与其从事的工作之间须存在一定关联关系,“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工作原因”等属于工作的基本要素,那么职工受伤与上述要素之间要存在关联性,若缺乏关联性则可能不构成工伤。
“上下班途中”应该如何界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对于哪些情形为“上下班途中”有明确规定,具体内容如下。
第六条 对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情形为“上下班途中”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 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 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 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法官提示:请注意“非本人主要责任”!一般来说,劳动者发生交通事故需经公安交警部门进行责任划分,劳动者被认定为无责任、次要责任或同等责任时,才有可能构成工伤。
听说还有视同工伤的情形?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 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 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只要符合上述条件就一定构成工伤吗?
不一定。《工伤保险条例》对不构成工伤的例外情形也作了明确规定。有以下三种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故意犯罪的;醉酒或者吸毒的;自残或者自杀的。
法官提示:上述情形害人害己,后果严重,万万不可做!
申请工伤认定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 工伤认定申请表;
- 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 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法官提示:劳动者入职后要积极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保存好合同文本。此外,工作服、工作牌、工资条、工资发放记录、考勤记录等都可以作为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就诊过程中应当注意留存病案材料。
去哪个行政机关申请?什么时候申请?劳动者行动不便怎么办?
去你所在行政区域内的社会保险行政主管部门即可,一般是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如果是用人单位申请的话,要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申请;如果是劳动者申请的话,要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申请。
劳动者行动不便的,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申请,也可以由近亲属或者工会组织申请。申请期限也是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
法官提示:申请工伤认定具有较强的时效性,一定要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