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问十答,帮你了解财产保全
十问十答,帮你了解财产保全
打赢官司没有用?
判决书是“空头支票”?
案子到执行阶段,对方早已转移财产
怎样才能避免类似情形发生?
及时申请财产保全很重要!
十问十答
帮你了解财产保全
什么是财产保全?
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得生效裁判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裁定对其财产或者争议财产进行查封、冻结以及扣押等保护性的一种措施。
什么案件可以申请财产保全?
不是所有民事案件都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只有给付之诉或包含给付之诉的案件(如借贷纠纷、买卖合同纠纷)才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其次,法院会对财产保全的申请进行审查,只有符合条件的法院才会受理。
财产保全的申请应当在什么阶段提起?
诉讼前、诉讼中、诉讼后执行前均可申请进行财产保全。
诉前保全: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存在紧急情况,利害关系人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此时申请人可以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法院、被申请人住所地法院或对案件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
诉中保全: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之后、判决生效之前,因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造成其他损失的案件,根据当事人申请或者法院依职权,可以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执行前财产保全:法律文书生效后,进入执行程序前,债权人因对方当事人转移财产等紧急情况,可以向执行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
但需要注意的是:法院准许诉前财产保全的裁定作出后,申请人应当在30日内提起诉讼,否则法院应当解除保全;在诉讼后执行前的保全中,债权人在生效法律文书指定的履行期间届满后5日内应申请执行,否则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财产保全申请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财产保全申请书,需载明: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身份信息、送达地址及联系方式;请求保全的数额或争议标的;请求事项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保全申请人签字或公司公章。
明确的被保全财产信息或具体的被保全财产线索。
为财产保全提供担保的财产信息或资信证明,或者不需要提供担保的理由。
财产保全需要向法院缴纳费用吗?
财产保全是单独立案的,和起诉时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一样,需要交纳保全费用。财产保全费用根据保全的财产数额按一定比例缴纳,最高数额为5000元。财产保全费用由申请人先行垫付,最终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承担份额由法院裁判确认。
可以对哪些财产进行保全?
必须是属于对方当事人的财产,明显不是对方当事人的财产是不可以进行保全的。
从财产类型上来说,可以是银行账户、支付宝账户、微信账户、股票账户、车辆、机械设备、生产原材料,不动产等有形财产,也可以是股权、商标权、专利权、到期债权等财产权利。
申请人如果不清楚被申请人有什么财产,还能申请财产保全吗?
在诉讼过程中提出的财产保全,申请人若因为客观原因不能提供被保全财产的明确信息,但可以向法院提供具体财产线索的,法院可以依法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并且,申请人可书面申请法院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申请人的财产,并采取相应的查封、扣押、冻结措施。
但诉讼前及诉讼后执行前提出的财产保全,必须由申请人提供明确的被保全财产信息。
财产保全措施有限期吗?
财产保全的效力并不是没有终期的。不同种类的财产的保全期限不同,期限届满,其强制措施效力即告消灭。具体期限为:
- 银行存款:冻结期限为一年
- 动产:查封、扣押期限为两年
- 不动产、其他财产权:查封、冻结期限为三年
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后,其效力是否可以持续到执行阶段?
人民法院在对被保全人进行财产保全措施后,会将保全结果制作成告知书,连同保全裁定书一并送达双方当事人。
当事人在收到文书后要认真核对,看是否有错漏,若有请及时联系办案人员。若无错漏,在保全期限届满前需延长的,请于人民法院指定期限内向案件承办法官提出书面续保申请。
如案件已申请执行,续保申请应直接向执行法官提出。未提出续保申请,造成保全自然失效或财产被转移等,该风险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申请保全错误,要担责吗?
如果财产保全申请人,提起的诉讼所依据的事实和法律依据缺乏合理性,存在滥用诉权的情形,以及未尽到合理谨慎的注意义务,申请的保全方式不适当,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可能会被认定其申请保全时主观上存在过错,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所以,在申请财产保全时,请根据具体案件情况进行考量,在诉请的请求范围内申请,才能达到财产保全的目的,使申请人的权益得到实现,也避免给被申请人造成不应有的损失。
本文原文来自澎湃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