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状元章衡:编纂《编年通载》的历史贡献
北宋状元章衡:编纂《编年通载》的历史贡献
北宋状元章衡,字子平,汉族,浦城(今属福建省南平市浦城县)人。他不仅在政治、军事领域有所建树,还编纂了《编年通载》,为后世留下了宝贵的历史文献。
人物生平
早年经历
嘉祐二年(1057年),章衡状元及第。他先后担任润州长史,累迁左光禄大夫。在通判湖州期间,他直集贤院,改任盐铁判官,同修起居注。
章衡查出有吃空额的即奏请皇帝裁免。他指出三司经费领取不知多寡而无预算,急用时向百姓征收,急促逼迫,苦其难供。为此,他建议作好预算,征收前下达,使公私都有利。由于三司使忌惮他的才能,他被外放担任汝州、颍州知州。
熙宁初年,章衡被召回京担任同判太常寺。他建言:自唐开元纂修礼书,以国恤一章为豫凶事,删而去之,故不幸遇事,则捃摭坠残,茫无所据。今宜为《厚陵集礼》,以贻万世。"他的建议被采纳。
出使辽国
章衡出知郑州时,奏裁销原武监弛牧地四千二百顷,分配给百姓。回京后,他复判太常,知审官西院。
出使辽国时,辽主因他是文士,在酒宴上提出射箭助兴。章衡连发破的,展现了文武兼备的才能,辽主对他特别优待。
回京时,章衡向皇帝反映辽国没有戒备,此时出兵可收复山后八州,但未被采纳。
任职历程
章衡看到不少学者不懂历史,编纂了《编年通载》。神宗看后认为“可冠冕诸史”,后赐三品服、判吏部流内铨。
在处理三班院缺额问题时,章衡坚持原则,连续奏疏辩论,最终申诉到皇帝面前,证明了吏部的正确性。
章衡知通进银台司、直舍人院,拜宝文阁待制知澶州(今河南濮阳)。神宗曰:“卿为仁宗朝魁甲,宝文藏御集之处,未始除人,今以之处卿。”
到达澶州时,当地立法禁止百姓贩盐。章衡认为,百姓靠贩盐生存,为维持生活,就顾不上犯不犯法,下这样的命令,只能把监狱塞得满满的,为此取消禁贩盐。
在真定府(今河北正定)任上,滹沱河每年都要发大水,章衡主持修筑河堤20多丈,从而避免洪水祸害。
晚年生活
元祐年间,章衡历任秀、襄、河阳、曹、苏州,加集贤院学士,复以待制知扬、庐、宣、颍州。他于元符二年(1099年)去世,享年七十五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