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查证病历记录的真实性
怎样查证病历记录的真实性
在医疗纠纷中,病历记录的真实性往往成为争议的焦点。如何准确判断病历记录的真实性,不仅关系到案件的公正裁决,也是维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的重要环节。本文将为您详细介绍查证病历记录真实性的方法、认定原则及与其他证据的印证方法。
怎样查证病历记录的真实性
查证病历记录的真实性,主要围绕以下几个方面展开:
病历内容审查:首先应对病历进行全面细致的审查,重点关注病历记载的内容是否真实,是否为原始记载的文字符号信息。
形式要件核对:可通过核对病历的书写规范、修正方法、医师签字等,来初步判断病历的真实性。
实质要件分析:检查病历内容的前后一致性,是否符合疾病发展规律等实质要件。
其他证据印证:结合医嘱单、检查报告单等其他证据,进行相互印证,以进一步确认病历的可靠性。
病历真实性认定的原则和规则
病历真实性认定应遵循两大基本原则:
举证责任衡平原则:虽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民事诉讼原则,但考虑到医患双方在病历掌握和医学知识上的不对等性,应适当平衡双方的举证责任。
综合印证原则:病历作为专业性记录,其真实性需通过多方面证据的综合分析来确认,包括病历材料的完整性、逻辑性、前后一致性等。
在具体规则上,法官在认定病历真实性时应注意:
区分病历瑕疵的类型,如笔误、修正、遗漏等,并判断这些瑕疵与案件核心问题的关联程度,避免因轻微瑕疵而全盘否定病历的真实性。
对于疑似伪造、篡改的病历部分,应依法进行文检鉴定,以科学手段确认其真伪。
病历真实性与其他证据印证方法
病历真实性的认定并非孤立进行,而需与其他证据相互印证,形成完整的证据链。
在质证过程中,除了对病历本身进行细致审查外,还应将病历与医嘱单、检查报告单、患者陈述、证人证言等其他证据进行对比分析,以排除矛盾和不一致的方面。
特别是在患方否认病历真实性的情况下,法官应引导双方充分举证、质证,并根据证据规则合理分配举证责任。
若医疗机构提供的病历资料在形式和实质上均无瑕疵,且经过质证未发现影响真实性的因素,而患方又无法提供足以反驳的相反证据时,法院应依法确认病历的真实性。
根据相关规定,病历作为书证的一种,其证明力在特定条件下应得到人民法院的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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