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19世纪的英国贵族是什么样的?有哪些特点?
17-19世纪的英国贵族是什么样的?有哪些特点?
英国贵族是世界史上少有的能够在适当的时候作出适当退却的阶级。英国之所以在现代化的社会转型方面取得成功,避免了革命的震荡,赢得了社会的平稳发展,英国贵族的远见勇气和妥协精神是不可抹杀的。
英国贵族的起源
英国的贵族起源于盎格鲁·萨克逊时代。他们来自世袭或君主的恩赐。随着英国社会的发展,其构成也随之发生变化。
哥塞特即盎格鲁·撒克逊亲兵,实际上是英国最早的贵族。来源于日耳曼亲兵后来成为骑士的英国贵族,保留了勇敢和尚武的传统。
诺曼人入侵前的英国,与外部世界的联络很少。由于侵略者的到来,英国缓慢地发展了不同于以往的贵族制度,英国五级爵位体制于 13-15 世纪大致定型。
世俗贵族在英国社会的上层中占据统治地位。五级贵族爵位因与中国的诸侯分封等级相同,故依次译为公爵,侯爵,伯爵,子爵,男爵。
政治上的保守性
英国作为世界上最早实行民主制的国家,贵族制被看成是与民主制不相调适的因素。英国的自由民主政治是建立在英国的贵族保守主义传统和个人的绅士风度的文化基础上。
英国的悠久历史和长期的封建统治使英国人更具容忍、安于现状的品质,加之英国处在一个与欧洲大陆相隔离的群岛上。孤立的地理位置使英国人与欧洲人的思维大相径庭。这是英国人特有的性格,尤其是形成保守这一特征的主要原因潜意识中的绅士气度影响着一代又一代的英国人。
在整个 19 世纪,保守主义者称之为“亲密无间”的社会中,土地贵族和英国国教会统治着乡村。这种英国式的教区宪政,代表着权利和多元化的特权。反过来,政府也使得分散的贵族能够成为一个团结的整体。这种社会的实质是将劳动阶层排除在政治决策之外,贵族和绅士在乡村决定一切,这是一种精英统治的信念。
英国国王经济收入的有限性,导致其对贵族具有较强的依赖性。历史上,英国的世袭贵族掌握地方政府。庞大而又稳固的贵族阶层的存在对于英国社会的稳定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
一方面,它削弱了英国社会两极的力量,即国王与平民减少了两极的对抗与敌意;另一方面,贵族阶层本身的开放与社会结构内部的流动性,使得整个贵族阶层成为一个包容的体系。这主要体现在:
一、贵族与国王。贵族有自己的领地,固定地产与财政来源,:他们拥有强大的军队使得贵族拥有着较高的独立性。贵族之间的联合可以制衡和抵抗王权的扩张与侵略,这使得国王必须遵崇法律与惯例,而不敢恣意妄为。另外,国王依靠贵族稳固地方政权。
二、贵族与平民。虽然“分邦建国”的封建制度为贵族阶层的稳定提供了制度保障和经济基础,但这不足以维持其稳定性。英国贵族制的另外一个重要特性在于其内部的流动性,金字塔式的社会结构本身是固定的,但任何一个阶层的人都可凭借自己的努力进入高一级的阶层,社会的垂直流动性相对容易得多。这种社会流动打破了各结构之间的封闭状态,为底层平民改变现状提供了一种路径。
国王总是试图打破均势,这势必会遭到拥有大量财富的贵族阶层的反抗。贵族会因此来限制王权。但双方的相互协商与妥协使得社会的变革保持在一定限度内。作为打破这种均衡体制的重要力量,平民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贵族在保持自我权利与财产的同时,不自觉地将民主带到了英国的政治体制中,并将平民推上了政治舞台,这对于英国当代民主政治制度的形成与发展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重要的政治功能
17 世纪末 18 世纪初,作为统治阶级传统角色的英国贵族,增加了政府的功能。现在他们行使的权力先前只有在像王室少数派,空位期,或是无自治权的王室统治这样的特殊的情况下才会拥有。
通过 1689 年的权利法案,贵族掌管了国家,成为议会的主体,国王的权威受到宪法的约束,结果导致詹姆斯二世的罢免。从传统上说,政府政策集中在国王身上,贵族的天职就是建议他并执行。然而到了 18 世纪中期,国家开始由一群贵族领导,他们充分考虑并利用王权重要的任免权。
当地政府官员和领主作为英国贵族原来的主要职能是议员,朝臣。自 17 世纪以来,英国贵族就一直行使此类权力。
在历史上,他只是作为庞大的国家机构的业务精英。而且,他是业务精英并不是因为能胜任指定的工作,甘愿去服务,或是仅仅拥有特权掌管政府,而是因为他是官方认可的统治阶级和王权唯一的控制政府的工具,以及对社会的责任感,和他们对于获得皇家特权的需求的驱使.它时刻准备为王权工作。
它传统的政治功能产生于英国国家发展的特性:首先它是早期集权与后期官僚的矛盾体:其次,议会长期的统治地位。
与法国不同的是,在英国,局部广泛的和有薪水的官僚机器并没有采取政治集权。在 13 世纪就明显的集权,到 19世纪,地方政府才出现官僚。在此期间,中央司法部不得已依赖委员会的绅士们,他们不拿薪酬并能胜任职位不是通过训练或是被证明出于怜悯,而是他们的社会地位赋予其当地的特权。
近代早期,作为皇家政府掌管之下的文职人员或是军官的其他贵族逐渐专业化。英国贵族拒绝了官僚的创新,这使得其传统的非专业行政职能得以保存下来。
17 世纪斯图亚特王朝统治时期,英国贵族稳居权势中枢。即使在“内战”爆发后,贵族权势也未见有大的衰落。无论保王党还是国会党,贵族都担任极为重要的角色。王朝复辟之后,贵族势力再度高涨。直至 19 世纪末,贵族仍然在英国社会政治生活中扮演最主要的角色。
人数甚少的五级贵族,在政府,议会,军队和政党中发挥着重要作用,长期掌握国家权力,将政治优势一直保持到 19 世纪中叶,始终没有受到革命力量的冲击。19 世纪中叶,迫于工人阶级的压力,贵族主导的英国政府和议会在政治上作出退让和妥协,许多工人和社会下层人士获得了普选权,英国逐渐成为现代意义上的民主国家。
享有特权
首先,英国贵族享有政治和司法特权。不过这些特权限于该称号的男性持有者使用,不能用于他的家庭成员。
参加议会,担任要职作为贵族在政治上的特殊权利。贵族在政府的许多方面担当重要职务。18 世纪时,首相一般从大臣中挑选。内阁的大多数成员也是贵族。此外,贵族还通过控制下院议员的选举,担任地方政府官职(如任郡的贵族军事指挥官) 等途径,对下院和地方施加影响。
贵族在法律上占优势是因为在这方面有特权。在司法审判中,贵族无须进行普通审判,而由专门的机构进行裁决。除非他们犯了不可饶想的罪行,但如果仅仅是财务纠纷,就可以不被逮捕。当然这只是适用于贵族本人,但他们的亲戚仍旧要受到法律的制裁。但仅此而已,在财政和军事方面,贵族与其他的人并无两样。
只有最大的儿子作为贵族的亲属,才能获得这些特殊的权力,公爵和侯爵的幼子本人能被称为 lord,但此称号在这些贵族幼子家庭中能否沿袭,则无任何保障。18 世纪前,如果因特殊原因,长子无法继承爵位,这就会使得贵族家族逐渐地消失。但在这之后,由于特别继承权的出现,贵族的其他儿子也可以承袭爵位,这使得这些家族得以延续。
从 17 世纪后期到 19 世纪,英国存在两个主要由大贵族领导和控制的政党,成为英国政治方面的一大特色。两党的斗争波及议会内外,既有合法的议会斗争,又有非法的暴力和密谋行为。
大贵族的立法特权首先表现在上院。18 世纪 60 年代以前,上院贵族数额稳定,政府在下院里提出的议案转交上院后总能顺利通过。之久加强了辉格党寡头政治。
在 17-18 世纪的英国,政教关系反映了当时盛行的国家至上论。英国的主教与本国的世俗政府的关系十分密切。经政府要员提名,被国王直接任命并且一贯支持宫廷和政府的大主教和主教们,成了国王和首相手中最有分量的政治砝码。特别是在下院两党贵族势均力敌的情况下,他们的投票甚至可以起决定性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