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房屋宅基地买卖全解析:法律规定与流转范围
农村房屋宅基地买卖全解析:法律规定与流转范围
近年来,随着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推进,农村房屋宅基地的买卖问题备受关注。那么,农村房屋宅基地是否可以买卖?相关法律规定又是怎样的?本文将为您详细解答。
农村房屋宅基地可以买卖吗?
在农村房屋买卖中,很大一部分纠纷源于宅基地买卖合同无效。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申请一处宅基地,农民宅基地使用权是基于其身份而无偿取得的,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资格紧密相连。在一定程度上,宅基地具有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的功能。
因此,农村房屋宅基地可以在本村村民之间互相买卖流转,但如果卖给非本村人,则属于无效买卖。如果有人无视法律规定,擅自与他人签订合同购买宅基地使用权,一旦发生纠纷,可能会被要求返还房屋,造成经济损失。
相关法律规定
宅基地流转范围:宅基地只能在本村集体内流转。根据《土地管理法》,宅基地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财产,只是一种使用权,所有权归村集体。宅基地既不能买卖,也不能继承,但可以在本村集体内流转,经过土地管理部门依法批准,发放证件。
“农转非”与宅基地继承:由于中国实行城乡二元体系,在城市化浪潮中,越来越多的人“农转非”。无论出于什么原因,一旦把户口转走,就失去了对老家宅基地的继承权,又不能买回来,只能眼睁睁看着“祖宅”变成村集体的资产。
宅基地使用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保障农户生活需要而拨给农户建造房屋及小庭院使用的土地。用于建造住房、辅助用房(厨房、仓库、厕所)、庭院、沼气池、禽兽舍、柴草堆放等。农户只有使用权,不得买卖、出租和非法转让。农户对宅基地上的附着物享有所有权,有买卖和租赁的权利,不受他人侵犯。房屋出卖或出租后,宅基地的使用权随之转给受让人或承租人,但宅基地所有权始终为集体所有。出卖、出租房屋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农户建造房屋及小庭院使用土地,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根据《民法典》第362条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法及国家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