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连曝直播带货乱象,保健品虚假宣传、质检造假引监管风暴?
央视连曝直播带货乱象,保健品虚假宣传、质检造假引监管风暴?
2025年2月20日,最高检发布一起涉及2亿余元的保健品诈骗案例,主犯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这起案件不仅揭示了针对中老年人的保健品诈骗犯罪手法,也在"两会"和"315"前夕引发了公众对行业整顿、企业责任以及媒体监管的深刻思考。
2023年11月至2024年10月,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对申某某等人诈骗案作出判决,主犯申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一百万元;谢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七十万元;其他涉案人员郝某某、于某某等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九个月至九个月不等,并处罚金五十万元至八千元不等,现判决均已生效。此案中,申某某、谢某某等人自2019年7月起成立A文化公司,通过组织化、分工明确的诈骗团伙,将低价购买的药品、保健品包装成能治愈糖尿病的"神药",利用电视台广告、虚假专家直播等手段,诱骗全国中老年人购买,骗取金额达2亿余元。
江阴市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定其行为构成诈骗罪,并于2023年7月至2024年10月对203人提起公诉,对主犯提出从重处罚建议,对自愿退赃者提出从轻建议,同时对62名中层及下层工作人员作出不起诉决定,并启动行刑反向衔接程序,建议公安机关予以行政处罚。该案揭示了针对中老年人的保健品诈骗犯罪手法,检察机关通过精准量刑和行刑衔接,体现了对民生领域犯罪的高压打击和司法保障。
从典型案例看监管风向
此案的判决不仅揭示了针对中老年人的保健品诈骗犯罪手法,在"两会"和"315"前夕,这一典型案例的发布,这一时机选择是否是偶然?更引发了公众对行业整顿、企业责任以及媒体监管的深刻思考。可以预见,未来监管部门将加大对保健品市场的整治力度,从生产、销售到宣传推广,全链条监管将成为常态。
但是,整顿并非一蹴而就。保健品行业乱象的根源在于利益驱动下的道德失范和法律意识的缺失。要根治这一问题,除了加强执法力度,还需从制度建设、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等多方面入手,形成长效机制。只有这样,才能真正还保健品市场一片清明。
企业责任追问,员工是否有责任?
在此案中,江阴市人民检察院对203人提起公诉,其中包括公司高层、中层管理人员以及普通员工。有人问:在企业犯罪中,员工是否应该承担刑事责任?
从法律角度来看,企业犯罪中的员工并非完全无辜。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在此案中,申某某等人成立公司,组织化、分工明确地实施诈骗行为,员工在明知或应知公司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情况下,仍然参与其中,客观上为犯罪活动提供了帮助,主观上存在故意或过失,因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此案给所有企业员工敲响了警钟,在职场中,不仅要关注自身的职业发展,更要时刻保持法律意识,避免成为企业犯罪的"帮凶"。
媒体监管漏洞,电视台是否"助纣为虐"?
在此案中,A文化公司通过在电视台投放虚假广告、伪装成糖尿病康复专家在线直播等手段,诱骗中老年人购买所谓的"神药"。作为国家媒体单位,电视台在广告审核和内容监管方面是否存在失职?既然是假专家,怎么让他上电视来欺骗这么多人?
电视台作为大众传播媒介,肩负着引导舆论、服务公众的社会责任。电视台为了追求经济利益,放松了对广告内容的审核,甚至为虚假广告提供了传播平台。在此案中,A文化公司通过电视台投放虚假广告,伪装成专家进行直播,这些行为如果没有电视台的"配合",显然难以实施。因此,电视台在此案中难辞其咎。
广告审核是电视台的基本职责之一。根据《广告法》规定,广告发布者应当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查,确保其真实、合法。然而,现实中,一些电视台为了赚取广告费,对广告内容的审核流于形式,甚至明知广告存在虚假宣传问题,仍然予以发布。这种行为不仅违反了法律法规,也严重损害了公众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