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言 | 科技成果转化"卡脖子":如何破解创新质量与效率的双重瓶颈?
建言 | 科技成果转化"卡脖子":如何破解创新质量与效率的双重瓶颈?
当前,中国正处在新科技革命蓬勃兴起、全球经济跌宕下行、中美科技竞赛加剧、中国式现代化进程提速的历史交汇期,加强内生创新,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如何完善科技成果转化全链条治理,提升科技成果转化效能,这是当前最迫切的改革任务之一。从现实情况看,我国R&D经费投入已连续12年居全球第二,中央和地方先后投资数百亿元搭建了场景丰富的科技成果转化配套基础设施,出台了数百项科技成果转化促进政策,但截至目前依然预期效果不明显。究其根源,核心障碍仍出在"创新质量"和"转化效率"两大瓶颈问题上。
提升创新活动质量水准
创新活动是科技成果转化的入口,决定了科技成果转化成功的概率分布。创新质量的高低总体上由科研队伍建设、项目资助管理、职务科技成果披露、专利质量预审、发明专利代理等多个主体、多个环节共同决定。具体而言,应做到以下几点。
优化科研队伍建设
目前,有组织科研推进缓慢,协同创新流于形式,甚至因科研评价改革不到位出现了科研团队不断弱化的趋势,影响了战略性技术、战略性产品的研究进度;与此同时,科研人员多元目标、多元任务、多元考核,过度表现出"混合角色、多面手",难以完全胜任成果转化工作。据调查,我国高校真正具有成果转化经历的教师人数占比不足7%,且这部分教师的专利转化率也仅有12.70%。
规范项目资助管理
长期"重立项、轻过程管理"导致财政资助科技计划项目的专利产出机制和溢出机制脱节,公开成果数量异常高,直接溢出效应异常低,间接溢出效应不明显。据统计,2022年接近50%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项成果包含发明专利,但真正转让的不足2‰。科技计划项目的确提升了高校科技创新能力,但尚未形成产学研联动的有效溢出通道,带动企业创新能力提升。
重视职务科技成果披露
增量科技成果的合规披露尚未得到足够重视,存量科技成果"体外循环"问题仅在上海交通大学、武汉大学、东南大学等部分头部高校得到了回应和解决。"阳光化创业"与科技成果转化利益冲突机制至今尚未完全建立,一定程度上遮掩和对冲了"赋权改革"推进实效。
重视专利质量预审
在机构、资金、人手未显著增加的前提下,高校科研管理部门很难有余力承担预审任务,专利申请前的质量预审机制有名无实;同时,科研人员普遍存在"一菜多吃"的现实需求和操作路径,专利预审部门缺乏足够的权威性、规制工具制约这种行为。
关注发明专利代理情况
高校专利代理机构遴选机制、代理质量存在缺陷。据调查,35所985高校过去20年近64万件发明专利由国内485家专利代理机构代理,代理人过度集中、挂名代理与黑代理、专利代理领域与备案领域不一致等行业乱象的存在,最终导致高校发明专利的申请文件撰写投入时间不够、技术方案描述严谨性不够、权利要求保护合理性不够的"三不够"。
破解转化效率提升难题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首次提出"科技成果转化效能",进一步在效率指标上提高了标准。高效率的科技成果转化离不开转化模式选择、转化合同设计、转化收益分配、审计巡查四个环节的配合与支持。具体而言,需关注以下几点。
转化模式选择或影响转化速度
全国技术交易市场整体呈现出转让、许可、作价投资三分天下的局面,但专利开放许可推进缓慢,实际效果受到质疑;专利转化速度偏慢,调查显示高校持有专利的作价入股案例平均耗时56个月左右,部分高校因决策流程问题或减缓了交易速度提升。与之对比,得益于"双创"利好政策,教师创办衍生企业已远超高校系创业公司,且区域间成果转化持续加速,全国范围内的"东密西疏""北出南进"转移格局正在强化。
转化合同设计应走向标准化
为节省交易双方撮合成本,提高交易速度,亟需开展快速许可的制度化设计和流程简化,为"先试后买""一页纸许可协议"提高法律保障。此外,校企可持续合作不理想,整体呈现出数量多、频次低的特征,大部分技术交易属于"一锤子买卖",没有通过技术交易形成稳定的产学研合作网络。
转化收益分配比例结构有待调整
三次收益分配结构有待优化,一次收益分配落实困难,校企转化合同金额高、实际到账率低;二次收益分配中重视"完成人",轻视"转化人",发明人收益分配比例过高,成果转化服务团队整体获得感不强,难以吸引真正高水平的科技成果转化专家、投资人参与其中;三次收益分配中"税收中立"原则需要进一步确认,所得税和流转税制度需要优化。
避免审计巡查等环节带来成果转化的负面预期
科技成果转化审计制度体系复杂,缺少与之匹配的会计规则,经费管理、成本计量、价值评估、国资管理、市场定价、税收优惠、奖酬金提取、勤勉尽责等环节容易断链,亟需一体化的制度改革与保障,尽量降低审计巡查"负激励",给予高校管理层、科研人员正面预期与兜底保障。
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是世界性难题,做好不容易,但不得不做。基于特定世情和我国国情,今后一个阶段我国只有立足全链条治理思路,建立一体化科技成果转化治理体系,协同解决"提升创新质量"和"提高转化效率"两大问题,才能实质性强化国家科技成果转化效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科技强国。
本文原文来自《社会科学报》,作者为同济大学上海国际知识产权学院教授常旭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