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瓶装液化气!
事关瓶装液化气!
近年来,国内发生的燃气事故案例中,大多数与瓶装液化石油气的生产、充装、运输等环节不规范有关。为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相关部门严厉打击"黑气贩"、"黑气瓶"、"黑窝点"等违法违规行为,并提供具体举报途径。
非法液化气领域
这些行为请举报
瓶装液化石油气是燃气安全事故的多发领域,近年来国内发生的燃气事故案例,大多数与生产充装运输等环节不规范有关,部分个体或商户为谋取不当利益,以身试法、无证经营,违规充装非自有气瓶、超期、未检气瓶、不合格气瓶、超出使用年限或翻新气瓶等"三黑"问题,带来燃气泄漏和爆炸风险,严重威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安全稳定。
什么是"三黑"?怎样辨别?
液化石油气领域"三黑",是指"黑气贩"、"黑气瓶"、"黑窝点"等违法违规行为。
根据《山东省瓶装液化石油气领域打击"三黑" 工作指引(试行) 》,具体如下:
1|黑气贩
指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的企业、非法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的个人。
存在以下行为之一的,列为"黑气贩":
1.以个人名义或挂靠瓶装液化石油气企业方式,采购瓶装液化石油气批发或直接售卖给燃气用户的;
2.未取得瓶装燃气送气工考核合格证书或配送非法充装气瓶的;
3.未经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同意,使用个人收款码、个人账号等向用户收费的,或收取现金不开具充装企业正规销售票据的;
4.存在倒灌、分装或非法储存瓶装液化石油气行为的;
5.超出燃气经营许可证规定的经营区域销售瓶装液化石油气行为的。
2|黑气瓶
指无充装追溯信息或未经检验、超出检验周期、超过设计使用年限、违规翻新及其他不符合《液化石油气钢瓶》(GB5842)要求的液化石油气瓶。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列为"黑气瓶":
1.瓶身无标识,或标识无法辨认;
2.不具唯一性和可追溯性的气瓶序列号;
3.瓶身无充装、配送等可追溯信息的二维码(条形码),或者扫描二维码(条形码)制造、检验、充装、配送等关键信息显示不全;
4.气瓶未按期进行检验,或检验不合格以及超过设计使用年限。
3|黑窝点
指存在非法储存液化石油气钢瓶、充装、销售液化石油气等行为的场所。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列为"黑窝点":
1.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或气瓶充装许可证,以及许可证超期的液化石油气厂站;
2.在住宅、车库、地下室(偏房)以及其他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等场所,,进行气瓶储存、倒灌、分装及销售;
3.利用机动车辆倒灌、分装石油气的。
发现"三黑"如何处理?
为了保障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请积极监督,并拨打电话提供线索!
举报电话
日照市:110、0633-7979087
东港区:110、0633-7911058
岚山区:110、0633-2930953
莒 县:110、0633-6222002
五莲县:110、0633-5236520
经开区:110、0633-8352998
高新区:110、0633-2225579
山海天:110、0633-8316021
依法惩处
对各种渠道发现的问题线索,相关部门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山东省城镇燃气管道设施"带病运行"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等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同时,对涉事人员、钢瓶等一体打击,一查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