赡养配偶老人能否享受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官方解读来了
赡养配偶老人能否享受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官方解读来了
随着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实施,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关注自己可以享受哪些扣除项目。其中,关于赡养配偶老人是否可以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问题,一直备受关注。本文将为您详细解读相关政策规定。
赡养配偶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
赡养配偶老人不能享受专项附加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中的赡养老人扣除,是指纳税人赡养自己年满60岁(含)以上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支出。扣除标准具体如下:
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比如,小张是独生子女,其父母均年满60岁,那么小张每月可定额扣除2000元用于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
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例如,小李与其哥哥共同赡养父母,二人约定每人每月分摊1000元进行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
赡养配偶老人可以填报专项扣除吗
赡养配偶老人不可以填报专项扣除。
根据相关规定,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中的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是指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这里的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也就是说,专项附加扣除中赡养老人的范畴仅限于纳税人自己的父母等特定亲属,并不包括配偶的父母。
从立法意图来看,这种规定是基于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旨在考虑纳税人自身及其直接家庭负担等因素,对于配偶父母的赡养责任,在法律上主要是由配偶承担,而非纳税人直接的法定赡养义务。因此,从税收政策和法律规定的角度,赡养配偶老人不能填报专项扣除,纳税人只能就自己符合条件的赡养老人支出进行专项附加扣除申报。
赡养配偶父母可以专项扣除吗
赡养配偶父母不可以专项扣除。根据相关规定,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中关于赡养老人的扣除,是指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这里的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也就是说,专项附加扣除中的赡养老人支出,强调的是纳税人对自己父母等特定亲属的赡养。虽然夫妻在婚姻关系中相互扶持,对家庭负有共同责任,但从税收政策角度,并没有将赡养配偶父母纳入可扣除范围。例如,小张和小李是夫妻,小张只能扣除自己赡养年满60岁父母的支出,不能扣除其赡养小李父母的支出,反之亦然。
总之,在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中,赡养配偶父母不符合赡养老人专项扣除的规定,不能进行此项专项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