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温津贴,有哪些“冷”知识?
关于高温津贴,有哪些“冷”知识?
夏日炎炎,高温津贴成为劳动者权益保护的重要话题。然而,在实际工作中,许多劳动者对于高温津贴的具体规定并不十分了解。上海松江法院的法官们为大家整理了关于高温津贴的"冷"知识,帮助劳动者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高温津贴知多少?
外卖小哥有高温津贴吗?
答:视情况而定。外卖小哥属于新业态劳动者,与传统劳动者不同的是,他们中的许多人由于行业的服务性质,即便是在国家法规规定的高温天气,也不得不超出限定工作时长工作。这一类群体,需要区分是否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来决定是否享有高温津贴。
简而言之,如果外卖小哥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有权享受高温津贴;反之,则要根据双方之间在协议中有无高温津贴方面的明确约定,以及用工单位的责任意识来考虑。
劳务关系中存在高温津贴吗?
答:视约定。享有高温津贴,一般应以建立劳动关系为前提。相对于劳动关系,劳务关系则属于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关系,雇员与雇主就劳务内容、劳务费等经过平等协商达成一致后,雇员按照协商好的内容提供劳务、雇主接受劳务成果并经验收合格后支付劳务费。
一般来说,劳务关系中费用如何支付要看双方的约定。当然,雇主和雇员在约定中可以协商给予高温津贴。
我是小时工,能不能要高温津贴?
答:视情况而定。对于非全日制用工人群(小时计酬为主的用工形式),单位是否要支付高温费,在法律条文上没有强制规定。如果用人单位确实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里从事露天作业,或工作环境温度无法降至33℃以下,应当在小时工资约定时,将高温费一并考虑在内。具体计算标准,可以按劳动者当月实际出勤时长进行高温费的折算。
高温津贴要纳税吗?
答: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第(一)款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因此,企业发放的高温津贴及防暑降温费应当并入职工个人当月的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天气凉爽还有高温津贴吗?
答:不以天气决定。高温津贴的发放条件,取决于劳动者的工作环境是否为室外露天,以及工作场所具体的环境温度,与当月是否有高温日等因素无关。简单来说,用人单位未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到33℃以下,即便当月无高温日,天天下雨,也应按法定标准发放高温津贴。
单位发了清凉用品,不发高温津贴,可以吗?
答:不可以。根据人社局规定,企业每年6至9月安排劳动者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夏季高温津贴。
高温津贴是强制纳入工资发放的,不得以任何形式替代。所以,防暑降温用品并非高温季节津贴的替代品,公司可以在发放津贴的同时提供防暑降温用品,但不能以此取代。
法官提醒
炎炎夏日作业忙
高温津贴莫忘了
劳动权益应知享
清凉度夏没烦恼
本文原文来自上海松江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