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坟烧纸引发火情获刑!清明节祭祀这些法律“雷区”千万别踩
上坟烧纸引发火情获刑!清明节祭祀这些法律“雷区”千万别踩
清明时节,扫墓祭祀、缅怀先辈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然而近年来频频有人踩中法律“雷区”,在文明过节的同时我们还要注意哪些法律问题?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孙某某失火罪一案
基本案情
清明期间,被告人孙某某在通辽市科尔沁区某镇某村西南侧林地内,上坟烧纸时不慎引燃附近杂草发生火情,火势造成周边林地及农田内玉米秸秆被烧。案发当日,孙某某被依法传唤到案。经鉴定,被烧毁地块总面积为227.020亩,其中有林地面积为141.359亩,其他草地面积为41.741亩,旱地面积为37.363亩,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面积为6.557亩,被烧毁损害树木价值4281.9元。
另查明,被告人孙某某赔偿了烧毁地块承包人即某镇某村村民李某某、郭某某等九名被害人经济损失,并获得谅解。
裁判结果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孙某某过失引起火灾,造成过火有林地面积141.359亩,其行为已构成失火罪,应追究其刑事责任。鉴于被告人孙某某具有坦白、自愿认罪认罚、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获得谅解等从轻、从宽处理情节。最终法院认定被告人孙某某犯失火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法官释法
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副庭长 包斯琴
“近年来,文明祭祀的方式虽然被越来越多的城乡居民接受,但仍有部分群众认为只有通过传统祭祀方式才能表达对先人的缅怀,寄托哀思。这也导致法院受理的在清明节期间因祭祀引发的失火罪案件屡见不鲜。清明节临近,法院在此提醒大家,严禁在林地、草地或是靠近林地、草地的区域用火或是丢弃未熄灭彻底的烟头,不管是有意为之还是无心之失,一旦引发火灾事故,将危害公共安全,对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国家森林资源安全等造成威胁,构成犯罪的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在扫墓祭祀过程中,除了要防范森林火灾外,这些法律“雷区”也千万不能踩。
01 可以生产、销售、购买人民币样式的冥币吗?
答:不可以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第四十四条:在宣传品、出版物或其他商品上非法使用人民币图样的,中国人民银行应当责令改正,并销毁非法使用的人民币图样,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万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一条:【出售、购买、运输假币罪】出售、购买伪造的货币或者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运输,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禁止制作、仿制、买卖人民币图样;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禁止在宣传品、出版物或者其他商品上使用人民币图样。
《人民币图样使用管理办法》第四条: 禁止在祭祀用品、生活用品、票券上使用人民币图样。
02 祭祀可以焚烧真的人民币吗?
答:不可以
清明祭扫,少数地方仍存有迷信焚烧真钞的陋习,烧纸钱时夹烧人民币的行为,不仅让自己“真心错付”,更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人民币作为国家法定货币,每一个公民都应该爱护货币,维护人民币的尊严和权威,任何毁损人民币的行为都应该被禁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第十九条:禁止伪造、变造人民币。禁止出售、购买伪造、变造的人民币。禁止运输、持有、使用伪造、变造的人民币。禁止故意毁损人民币。禁止在宣传品、出版物或者其他商品上非法使用人民币图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爱护人民币。禁止损害人民币和防碍人民币流通。第二十六条则明确禁止故意毁损人民币的行为。当众焚烧人民币是一种故意损毁人民币的行为,依据本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故意毁损人民币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03 能随意在墓地附近大量砍伐、修整附近林木吗?
答:不能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三百四十五条: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量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04 能随意迁坟吗?
答:不能违规迁移坟墓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殡葬管理条例》第十条:禁止在下列地区建造坟墓:(一)耕地、林地;(二)城市公园、风景名胜区和文物保护区;(三)水库及河流堤坝附近和水源保护区;(四)铁路、公路主干线两侧。前款规定区域内现有的坟墓,除受国家保护的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墓地予以保留外,应当限期迁移或者深埋,不留坟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