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电子送达,你了解吗?
法院电子送达,你了解吗?
人在外地,法院的文书拿不了怎么办?法院的文书弄丢了怎么办?邮寄又浪费时间。别担心,法院的“电子送达”即可为您提供帮助。
什么是电子送达?
电子送达的优势
电子形式送达诉讼文书、证据材料,一方面容易操作,简单方便;另一方面能缩短时长、提高效率,还能降低司法成本,便利诉讼参与人。特别是在特殊情况下,选择电子送达,既不用担心因为特殊原因导致邮件延误、停发,同时也避免了因直接送达带来的丢失风险。
电子送达送什么?
电子送达的生效时间
电子送达在不同情形下分别适用“到达生效”和“收悉生效”两种标准,对应生效时间有所不同。
第一,对当事人主动提供或确认的电子地址,送达信息到达受送达人特定电子地址的时间为送达生效时间。
第二,对向能够获取的受送达人电子地址进行送达的以“确认收悉”的时间点作为送达生效时间,具体包括:回复收悉时间、系统反馈已阅知时间等。
电子送达的效力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人民法院在线诉讼规则》关于电子送达的相关规定,电子送达与其他送达方式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收到电子送达之后,应该怎么做?
请您务必点击短信中的链接,根据指引操作即可查看网上送达传票、文书等。
电话沟通
集约中心的工作人员会先与您通话,征求您是否同意电子送达。在征求您的同意后,送达平台会给您发送一条通知短信。
关于电子送达短信内容
收到来自【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标头的短信,短信中即备注链接内部内容。
关于传票内容
注意查看“开庭时间”和“开庭地点”,以及下方注意事项,以防止开庭时忘记携带,如有更多的疑问,传票的下方既有承办法官及其助理的电话,拨打咨询即可。
关于有多个文件的链接
关于有多个文件或者有送达地址确认书的链接,可在本页上下滑动查看本页信息,而查看下一个文件时点击“下一个”按钮
关于交纳诉讼费用通知书
注意:收到通知书次日起七日内向法院预交。期满仍未预交的,按撤回诉讼处理。
网上缴费方式:
微信或支付宝缴款:可以使用微信或支付宝扫描诉讼费“合并收款码”,进入“天津市非税代缴”界面后,扫描交费通知书上的缴款二维码进行交费。
请大家仔细核对是否为本人所涉案件如有疑问可及时联系承办法官。
电子送达短信特征
- 发送号码:为法院送达中心号码,而非私人手机号。
- 短信内容:载明受理法院名称、送达人姓名、案由以及文书内容等信息。
- 网址链接:为司法送达链接。
链接内部内容,短信内都有提示,无需下载APP,更不会索要银行卡密码或缴纳保证金,请广大群众时刻保持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条规定,经受送达人同意,人民法院可以采用能够确认其收悉的电子方式送达诉讼文书。通过电子方式送达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经受送达人提出需要纸质文书的,人民法院应当提供。
《人民法院在线诉讼规则》第二十九条规定,经受送达人同意,人民法院可以通过送达平台,向受送达人的电子邮箱、即时通讯账号、诉讼平台专用账号等电子地址,按照法律和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送达诉讼文书和证据材料。
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确定受送达人同意电子送达:
(一)受送达人明确表示同意的;
(二)受送达人再诉讼前对适用电子送达已作出约定或者承诺的;
(三)受送达人在提交的起诉状、上诉状、申请书、答辩状中主动提供用于接收送达的电子地址的;
(四)受送达人通过回复收悉、参加诉讼等方式接受已经完成的电子送达,并且未明确表示不同意电子送达的。
本文原文来自澎湃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