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怎么给继承人?民法典权威解答来了
住房公积金怎么给继承人?民法典权威解答来了
一、住房公积金怎么给继承人
当在职员工离世之后,其名下的住房公积金将完全归属至该员工的合法继承者。
为了能够成功继承并取回相应的款项,继承人需要提供公安部门所开具的关于该员工户口注销的相关证明文件,或者是由法院裁定的宣告死亡证明。
还需要提供能够证明自己与已故员工之间亲戚关系的确凿证据,例如亲属关系声明书或者经过公证机关依法认证的遗嘱等相关证明材料。
在充分准备好上述所有必需资料后,继承人便可持这些证件前往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申请支取已故员工账户中所有的住房公积金本金和利息。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继承人范围及继承顺序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居住权怎么转让继承
居住权并无法直接进行转让或者继承。
这种制度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所引入的新型用益物权原则,主要是为了应对那些特定人身上所产生的居住问题,它具有强烈的人身依附性以及专属特性。
这种权利是建立在他人拥有的房产所有权基础上的一种使用权,其根本目的在于确保特定的弱势群体能享受到稳定的居住条件。
接下来,我们将对居住权转让及继承方面的相关内容进行详细阐述:
1.法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九条的明文规定,居住权是禁止转让和继承的。
这也就意味着,一旦被设定,居住权只能由权利人本人独自享有,且不得以任何方式转交给其他任何人,包括继承人或者受赠者。
2.居住权性质:由于居住权的人身依附性和专属特性,使得它与权利人的个人状况有着密切的联系。
如果允许居住权可以转让或者继承,那么原本为特定个体量身打造的居住保障可能会失去其原有的价值,因为继承或者接受转让的人并不一定会面临同样的居住困境,或者他们之间没有相同的特定关联。
3.居住权限制:除了禁止转让和继承之外,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也是禁止出租的,除非所有权人明确表示同意。
这项规定进一步强化了居住权的限制性特点,即确保居住权仅仅用于满足权利人本人的日常生活居住需求,而不是作为一种可以自由交易的财产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