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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工地食堂、小店的风险防范指南

创作时间:
作者:
@小白创作中心

承包工地食堂、小店的风险防范指南

引用
1
来源
1.
http://www.360doc.com/content/24/1106/09/43461019_1138617730.shtml

近日接到不少老乡的法律咨询,多数为承包建筑工地工人食堂及小卖部而产生的法律纠纷,问询由此产生的各种法律纠纷的解决路径或方法。其实更想与大家谈的是签约或付款时的风险防范问题,其实如果风险防范做到位的话,后面的纷争也就越少。哪怕是到后期的诉讼的话,我们也是有理有据,诉讼请求也容易得到支持。下面重点讲述一下如何进行有效的风险防范。


工地食堂承包


工地小卖部承包

高频出现的纠纷点主要有两大类。

一、与总包之间分包合同法律关系的相关纠纷

比如建筑工地因各种原因导致停工或履行过程中双方意见相悖而引起的纠纷,以及履行过程中一方擅自解约所产生的法律纠纷。对于这类合同纠纷,应当初步根据合同协议或约定承担各自的责任。

分包合同签订之前,需要格外注意的是:

1.【考察对方主体】首先,对于注册时间很短的公司则需谨慎合作。同时,注册资本,出资情况(是实缴足额缴纳还是认缴等),法人代表人的情况可通过网络查询予以全面考量。第三,评估公司的涉诉情况,如当被告的案件数量、被执行的情况、是否有未履行的官司等。

2.【确认合法分包】最好能审查总承包商与承建公司的合同,确认分包方与总承包商签订的分包合同合法有效。核实对方公司是否具备相应资质,防止产生违法分包的情况。如果系违法分包,则签订的合同无效,会带来项目款项损失、合同维权受阻等风险。

3.【合同主体一致】需注意审查签订合同相对方名称、公章是否与总包公司一致。部门印章如某工程项目部印章,不能代替公司印章。如果签合同时甲方只标明工程项目部,没有明确的承包公司,签字代表人为个人,且没有加盖公司红章,则合同为与个人签订的承包合同。一般认为,个人的赔付能力不及公司,与个人签合同需谨慎一些,最好附上担保履行的条款。

4.【审核格式条款】承包合同范本如是发包方提供,则要细看合同条款是否有严重不利于分包方的条款。例如:发现卫生问题,员工健康证、着装不符合规定等可以直接解除合同无需赔偿或返还费用(包括保证金)等的条款,可随时随意(附加苛刻的处罚规则)对分包方进行处罚的条款(如乱扔烟头罚款1000元,与农民工吵架一次罚款500元等)。如有类似对我方非常不利的条款,需要协商更改,否则分包方将非常被动。

5.【审核违约条款】对方提供合同时,需仔细确认合同违约的条款,对于合同双方权利义务规定是否公平均衡。如合同条款只约定一方违约责任,只字不提对方违约的情况及责任,那作为被单方约定违约责任的一方,则需极力争取,以维护双方的权利义务对等。

6.【审核管辖条款】合同有约定发生争议的法院管辖时,最好约定双方所在地任何一方法院均有管辖权,以便于发生纠纷时便利选择有利于己方诉讼的法院管辖,进而提起诉讼。

7.【完善履行细节】其他除管理费用(承包费)外,其他的费用如水电费、垃圾处理,污水处理费用要约定明确,以免在履行的过程再次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8.【优先分段付款】为保险起见,支付承包款项时最好能以半年或1年为基数,把款项分成若干期,直至工地完工结束时,当然微信转账或汇款时可用文字附言该款项用途。

9.【增加押金条款】在承包食堂业务中,发包方通常需要支付一定数额的押金作为履约保证。然而,在某些情况下,发包方可能面临押金难以退还的风险。为了避免这种情况,在签订合同时应明确押金的用途、退还条件和期限等相关事宜。

二、居间(中介)合同纠纷中涉及的欺诈

常见为中间介绍人骗取亲友钱财而产生的法律纠纷,此类为居间(中介)合同纠纷。

首先梳理一下亲友被骗的大致过程:大多数亲友承包的食堂和小卖部并不是直接从工程开发商承包下来的,而是通过二次承包商再次分包出来的,因此该承包商享有较大的选择权,这就有了中间介绍人的用武之地。

这些所谓的中间介绍人一般称与承包商有很强的私人关系,做出种种口头利益保证,比如说称可以极优惠的价格拿下该承包权等,也会装模作样的邀约对方到工程现场实地考查,见一些所谓的“领导”,造成一些事实假象,以此取得亲友的信任。而后便谎称疏通关系需要给领导送礼以及给予一定的好处费等等向对方收取费用及礼品,或是需要对方先支付部分承包费用等等。介绍人收取钱财后,有的人以各种理由如工程延迟开工,或是承包权(需进一步审批等)条件暂时未达成等来敷衍。当亲友意识到有可能上当受骗,向中间人追要损失时,中间介绍人也是以各种理由搪塞,迟迟不予归还所收财物,有的干脆玩“失踪”跑路了。

在此提醒各位老乡,在签订居间合同时或给中间人财物时需注意以下几点:

  1. 尽量让对方出具收条或收据,收条写明收钱金,付款方和收钱方签字,收钱方身份证号码等,时间日期,款项的用途等。如果可以,则写明款项用途,写清某某工程、某某项目、时间截点、承包权落实情况等。

  2. 最好能索取对方的身份信息,根据身份信息在全国法院失信人员名单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其是否为“老赖”,如为“老赖”,则基本上为骗子。

  3. 对方如称为承包商公司员工,则需要其提供工作证(需加盖签公司红章)以及加盖该公司红章能证明其身份的文件或提供公司的委托授权书,如提供不了,则极有可能冒充、涉嫌诈骗。

  4. 如中间人为公司时,签订合同前可在企业查询平台(如爱企查、企查查、企信宝等)可查询该公司资质情况,是否有中介资质。查询公司涉诉情况,如有不良记录,则签合同时需谨慎。

  5. 尽量不要当场提供大额的现金给对方。对方拿完钱不认怎么办,哪怕到法院起诉对方,没有让法院采信的证据,如何能证明当时给了钱款,具体金额,对象是谁,都很难去证明。

  6. 用支付宝或微信转账时,备注转账的用途,多次转账的,转账给中间人指定的账户时也需要同样备注或附言,可以用简短的文字如“食堂承包费”字样。问询一下指定账户与中间人的关系。

  7. 与对方电话沟通时,必要的可以电话录音,以此证明当时转账、承包的情况。当然微信沟通时,要尽量体现中间人收取了中介费(具体金额),承包权落实情况,如果未落实则退款情况,保存完整。

  8. 如果中间人未履行承诺、履行合同义务,也不返还钱款,这时最好能让中间人及时打一张欠条,表明愿意归还钱款(归还具体金额和时间)。以备后期寻求法律帮助的时候,作为证据使用。

正是由于多位老乡上当受骗,或签订的权利义务不对等合同,事发后再寻求法律帮助,这时候从某种程度上已经比较被动了。所以建议各位按照前文提示,防范注意,降低风险。本文是汇聚了众多老乡血泪痛点的总结之作,期许能带给各位老乡一些指引和帮助。

本文原文来自惠诚(上海)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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