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两市发布高龄津贴政策!70周岁以上老人可领津贴
广东两市发布高龄津贴政策!70周岁以上老人可领津贴
近日,广东省东莞市和广州市相继发布高龄老人生活津贴政策,为年满70周岁的老年人提供生活补助金。本文将详细介绍两地的申请条件、发放标准及申请方式,帮助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及其家属了解相关政策。
东莞高龄老人生活津贴政策
发放标准
- 70~79周岁的老人,每人每月发放100元;
- 80~89周岁的老人,每人每月发放150元;
- 90~99周岁的老人,每人每月发放250元;
- 100周岁及以上的老人,每人每月发放550元。
申请方式
高龄津贴由老人本人自愿申请,可以选择线上或线下方式提出申请。
(一)线上申请
符合条件的东莞市户籍老人可在满70周岁前1个月通过微信登录数字广东“粤省事”或下载“i莞家”APP等应用程序进行线上申请。
(二)线下申请
本市户籍的老人或代办人可在满70周岁前1个月携带老人身份证原件(代办需携带代办人和老年人的身份证原件)到市民服务中心,各镇街(园区)政务服务中心,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服务窗口或莞家政务自助终端机提出申请。对于刚迁入东莞市户籍,身份证未能及时更改的老人,还需提供户口本、所属镇街(园区)指定银行的本人开户账号原件等佐证材料。
高龄津贴发放实行属地化管理,根据发放标准按月发放,自审核通过次月起享受待遇。
审核流程
村(社区)收到申请后,将符合申请条件的老人资料录入“东莞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确认无误后导出《东莞市高龄老人生活津贴申请审批表》(下称《申请表》),并在《申请表》上出具初审意见并加盖公章,于当月25日前将《申请表》提交镇街(园区)民政部门审核确认。
各镇街(园区)民政部门本月收到村(社区)的《申请表》须在当月最后一天前完成审核,并盖章扫描上传至“东莞市智慧养老服务平台”,纸质材料由镇街(园区)民政部门保留存档,以备查验。
东莞市民政局每月对各镇街(园区)民政部门上传的材料进行复核,复核无误后,于次月15日前发放高龄津贴至老人社保卡银行账户。
广州长寿保健金政策
发放对象
具有广州市户籍,年满70周岁及以上的长者,可通过穗好办或到村居委确认个人信息,确认后按月享受长寿保健金。
发放标准
70~79周岁,30元/月/人;
80~89周岁,100元/月/人;
90~99周岁,200元/月/人;
100周岁及以上,300元/月/人
70~79周岁,80元/月/人;
80~89周岁,150元/月/人;
90~99周岁,250元/月/人;
100周岁及以上,600元/月/人
每年在敬老月期间向广州市户籍100周岁以上老年人发放长寿保健金(慰问金)每人1000元。老年人年满80周岁、90周岁、100周岁当月,按照《广州市长者长寿保健金发放管理办法》规定的发放标准自动调整,无需老年人提请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