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后企业年金账户如何转移?
离职后企业年金账户如何转移?
企业年金作为补充养老保险制度,其账户管理与转移接续是每位员工离职时需要关注的重要事项。本文将详细解析离职后企业年金账户的转移流程及相关法律规定,帮助读者了解在不同情况下是否可以一次性提取企业年金,以及如何合法合规地处理个人账户权益。
离职后企业年金账户如何转移?
根据我国《企业年金办法》的相关规定,职工离职后,其在原单位的企业年金权益可以按照规定进行转移接续。具体流程为:
- 首先,由新就业单位开设企业年金账户;
- 其次,原单位将离职职工的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资产(包括个人缴费部分及其投资收益、企业缴费分配给个人的部分)转至新单位的企业年金受托人;
- 最后,新单位的企业年金管理机构对转入的年金进行管理和运营。
相关法条:
《企业年金办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36号)第二十九条:“职工变动工作单位时,新就业单位已经建立企业年金或者职业年金的,原企业年金个人账户权益应当随同转入新就业单位企业年金或者职业年金。”
同法第三十条:“职工新就业单位没有建立企业年金或者职业年金的,原企业年金个人账户可以暂时由原管理机构继续管理。”
离职时企业年金能否一次性提取?
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根据我国《企业年金办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企业年金基金实行完全积累,采用个人账户方式进行管理,权益归属清晰。对于离职员工的企业年金处理,并非所有情况下都能一次性提取。
一般情况下,员工在未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前离职,不能一次性提取其企业年金账户中的全部金额。按照规定,员工离职后,其企业年金个人账户将由原管理机构继续管理,直至达到法定领取条件时领取。
若员工因出国(境)定居、死亡等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年金方案的规定,可以申请一次性领取企业年金待遇。
若员工在新就业单位已建立企业年金或者职业年金的,可以根据本人意愿,通过转移接续方式将原企业年金账户资金转移至新的企业年金计划或职业年金计划中。
相关法条:
《企业年金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6号)第二十六条规定:“职工在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时,可以从本人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中按月、分次或者一次性领取企业年金,也可以将本人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全部或者部分购买商业养老保险产品,依据保险合同领取待遇并享受相应的继承权。”
同样,《企业年金办法》第三十条规定:“职工变动工作单位时,新就业单位已经建立企业年金或者职业年金的,原企业年金个人账户权益应当随同转入新就业单位企业年金或者职业年金;职工新就业单位没有建立企业年金或者职业年金的,原企业年金个人账户可以暂时由原管理机构继续管理。”
对于特殊情况下的提前领取,如出国(境)定居、死亡等,可参照《企业年金办法》第三十一条和第三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离职后企业年金账户的转移应在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进行,确保企业年金权益的有效延续和保值增值。对于具体的转移操作,建议咨询专业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金融机构,并依照法定程序办理,以充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同时,作为律师也提醒各位劳动者,在离职前应详细了解并掌握自身企业年金权益状况,以便于及时有效处理企业年金转移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