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2天津滨海新区爆炸事故调查报告分析及反思
8·12天津滨海新区爆炸事故调查报告分析及反思
2015年8月12日,天津滨海新区发生了一起震惊全国的爆炸事故。这起事故造成了巨大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引起了全社会对安全生产的深刻反思。本文将从事件回顾、调查报告分析以及警示与反思三个方面,全面回顾这起事故的经过和教训。
事件回顾
天津东疆保税港区瑞海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是天津口岸危险品货物集装箱业务的大型中转、集散中心。公司主要经营危险化学品集装箱拆箱、装箱、中转运输、货物申报、运抵配送及仓储服务等业务。
2015年8月12日22时51分46秒,位于天津市滨海新区吉运二道95号的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运抵区最先起火。23时34分06秒发生第一次爆炸,相当于3吨TNT;二次爆炸发生在30秒钟后,相当于21吨TNT。事故现场形成6处大火点及数十个小火点。
距离爆心3km以上的诸多建筑物表层都在爆轰波的作用下遭到严重毁坏,距离爆心1km处的玻璃碎片甚至还能侵彻入水泥墙,已经等同于武器爆炸产生的毁伤半径概念。
事故中心区为此次事故中受损最严重区域,该区域东至跃进路、西至海滨高速、南至顺安仓储有限公司、北至吉运三道,面积约为54万平方米。两次爆炸分别形成一个直径15米、深1.1米的月牙形小爆坑和一个直径97米、深2.7米的圆形大爆坑。
以大爆坑为爆炸中心,150米范围内的建筑被摧毁,东侧的瑞海公司综合楼和南侧的中联建通公司办公楼只剩下钢筋混凝土框架;堆场内大量普通集装箱和罐式集装箱被掀翻、解体、炸飞,形成由南至北的43座巨大堆垛,一个罐式集装箱被抛进中联建通公司办公楼4层房间内,多个集装箱被抛到该建筑楼顶;附近7641辆商品汽车和现场灭火的30辆消防车在事故中全部损毁,4787辆汽车受损。
事故救援及现场处置任务于2015年9月13日完成,清运危险化学品1176吨、汽车7641辆、集装箱13834个、货物14000吨。798名伤员得到妥善医治。
事故造成165人遇难(公安现役消防人员24人、天津港消防人员75人、公安民警11人,事故企业、周边企业员工和周边居民55人),8人失踪(天津港消防人员5人,周边企业员工、天津港消防人员家属3人),798人受伤住院治疗;304幢建筑物(其中办公楼宇、厂房及仓库等单位建筑73幢,居民1类住宅91幢、2类住宅129幢、居民公寓11幢)、12428辆商品汽车、7533个集装箱受损。截止至2015年12月10日,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68.66亿元人民币。
时间 | 事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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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8.12 22:51:46 | 天津市滨海新区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起火 |
22:52 | 天津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瑞海公司火灾报警 |
22:56 | 天津港公安局消防四大队首先到场 |
23:34:06 | 发生第一次爆炸 |
23:34:37 | 发生第二次爆炸 |
2015.8.14 16:40 | 现场明火扑灭 |
2015.8.18 | 国务院成立事故调查组 |
2015.9.13 | 现场处置清理任务全部完成 |
2016.2.5 | 事故调查报告公布 |
调查报告分析
1. 起火原因
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运抵区南侧集装箱内硝化棉湿润剂散失,出现局部干燥,在高温环境作用下,加速分解反应,产生大量热量,由于集装箱散热条件差,致使热量不断积聚,硝化棉温度持续升高,达到其自燃温度,发生自燃。
硝化棉为白色或微黄色棉絮状物,易燃且具有爆炸性,化学稳定性较差,常温下能缓慢分解并放热,超过40℃时会加速分解,放出的热量如不能及时散失,会造成硝化棉温升加剧,达到180℃时能发生自燃。硝化棉通常加乙醇或水作湿润剂,一旦湿润剂散失,极易引发火灾。据瑞海公司员工反映,在装卸作业中存在野蛮操作问题,在硝化棉装箱过程中曾出现包装破损、硝化棉散落的情况。事发当天最高气温达36℃,实验证实,在气温为35℃时集装箱内温度可达65℃以上。以上几种因素耦合作用,致使硝化棉发生自燃。
2. 爆炸过程分析
集装箱内硝化棉局部自燃后,引起周围硝化棉燃烧,放出大量气体,箱内温度、压力升高,致使集装箱破损,大量硝化棉散落到箱外,形成大面积燃烧,其他集装箱内的多种危险化学品相继被引燃并介入燃烧,火焰蔓延到邻近的硝酸铵(在高温、高压和有还原剂存在的情况下会发生爆炸;在110℃开始分解,400℃以上时剧烈分解、发生爆炸)集装箱。随着温度持续升高,硝酸铵分解速度不断加快,达到其爆炸温度23时34分06秒,发生了第一次爆炸。距第一次爆炸点西北方向约20米处,有多个装有硝酸铵、硝酸钾、硝酸钙、甲醇钠、金属镁、金属钙、硅钙、硫化钠等氧化剂、易燃固体和腐蚀品的集装箱。受到南侧集装箱火焰蔓延作用以及第一次爆炸冲击波影响,23时34分37秒发生了第二次更剧烈的爆炸。
3. 事故应急救援处置情况
8月12日22时52分,天津市110指挥中心接到群众报警。接警后,天津港公安局消防支队立即调派消防四大队赶赴现场,天津市公安消防总队也调派开发区公安消防支队三大街中队赶赴增援。截止23时13分,天津消防总队共调集23个消防中队的93辆消防车、600余名官兵在现场全力灭火处置。
4. 存在的主要问题
瑞海公司违法违规经营和储存危险货物,安全管理极其混乱,未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致使大量安全隐患长期存在。
- 严重违反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和滨海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未批先建、边建边经营危险货物堆场;
- 无证违法经营;
- 以不正当手段获得经营危险货物批复;
- 违规存放硝酸铵;
- 严重超负荷经营、超量存储;
- 违规混存、超高堆码危险货物;
- 违规开展拆箱、搬运、装卸等作业;
- 未按要求进行重大危险源登记备案;
-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严重缺失;
- 未按规定制定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
5. 事故追责
- 瑞海公司13人
- 中介和技术服务机构11人
- 处级16人
- 副厅级7人
- 正厅级2人
- 24名相关企业人员立案侦查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 25名行政监察对象依法立案侦查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 厅局级22人
- 省部级5人
- 县处级22人
- 科级及以下25人
- 74名责任人员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警示与反思
- 事故主要教训
- 事故企业严重违法违规经营。
- 有关地方政府安全发展意识不强。
- 有关地方和部门违反法定城市规划。
- 有关职能部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有的人员甚至贪赃枉法。
- 港口管理体制不顺、安全管理不到位。
-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体制不顺、机制不完善。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法律法规标准不健全。
- 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处置能力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