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科举制度详解:解试、省试和殿试的演变与创新
宋朝科举制度详解:解试、省试和殿试的演变与创新
科举制度是中国古代选拔官员的重要制度,而宋朝则是科举制度的完善期和鼎盛期。宋朝的科举制度不仅推动了社会阶层的流动,还为中央集权的巩固提供了重要保障。本文将详细介绍宋朝科举制度的特点及其改革措施。
宋朝科举考试制度的特点
宋朝的科举考试制度在隋唐的基础上进行了重大改革。其中最显著的变化是取消了部分繁冗的考核流程,如吏部考核。士子只要通过殿试即可获得皇帝御赐的官职,直接步入仕途。
宋太宗年间,士子通过殿试即可取得进士称谓;宋真宗年间又将科举考试分为三甲等,只要及第便可授予官职,比如监丞、大理寺评事或者各知州通判等官职。
据史书查证,两宋时期有130余位宰相,其中通过科举考试入仕的就有120余位。这充分说明了任用考试制度的推行,为皇帝集中了大批士子,为人才选拔拓宽了渠道。
宋朝统治者为了限制士族权力过大,太宗赵光义多次告诫主考官要选贤举能,不能徇私舞弊。之后,诸多庶族子弟凭借自身能力通过科举考试成功入仕。
此外,宋朝统治者还发布诏书,允许各行各业人士参加科举考试,进一步打破了出身门第的限制,为宋朝中央集权统治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解试、省试和殿试
解试又称发解,是宋朝科举考试的入门阶段。参加考试的考生只有通过解试,才有机会进入后续考试阶段。
北宋时期解试形式较为繁琐,但这一时期对考生限制不多,允许庶族子孙参加科考,而且对于皇室出身的贵族参加考试,朝廷也会表明鼓励态度。
《宗子试法》中记载,在宋哲宗时期皇室出身人员都有定期“放假”,他们可以参与考试,其考场条件与普通考生无异。已经被授予官职的人员也可参加其中的锁厅试,文官可参加两次,武官只可参加一次。
为避免徇私舞弊现象的发生,朝廷对不同地区举办的解试考场有严格的规定。当考生有亲属在本州考场范围内为官时,考生便会被安排至较远地区的考场。
宋朝的省试是由各州或转运司所接送贡士到京城,参加尚书省礼部考试的一种形式。省试在春季举行,又称“春闱”。这一考试的主持者由皇帝亲自任命,从六部尚书、翰林学士知贡举、侍郎中挑选,可见省试的隆重。
每逢省试,整个京城必为之倾动,考试之前要举行庄严的仪式,礼部贡院考试当日,主持者将会设香案,与所有考生举行对拜仪式,仪式完毕后方可进行考试。
省试作为中间环节,受朝廷的高度重视,尤其在维护省试公正性方面,先后完善了锁院、封弥、誊录等制度,并且在每一环节中都增设主考官。这极大完善了省试考试流程,使宋朝参与省试的文人学子数量得以稳步提升。
宋朝时期的殿试判卷十分严格,在形式上采用了多次阅卷模式,考官先将考卷进行封闭,防止考生基本信息泄露,然后复考官二次校验,确定信息不会外泄。最后,交予编排官审定两次结果,准确无误后上奏天子,确保对考生公平。
殿试之后,皇帝根据自己对入选殿试的考生的满意程度对其进行排名,封官加爵。由此,入选殿试的进士被称为“天子门生”,君王与臣子之间的联系更为密切,也为进一步巩固中央集权奠定了基础。
宋朝科举考试制度改革措施
宋朝科举考试制度中,为了防止大臣以公荐形式徇私舞弊,宋太祖下诏书禁止公荐,公荐被禁后,私荐开始流行。开宝六年(973),太祖又两次下诏重申禁令,力求破除唐朝公荐制度的流弊,但直到徽宗大观年间,仍有人向考官预先请托。
宋太祖为防止像杨可法、李昉此类主考官徇私舞弊,才设置这一考试形式。从此士人是否能成功入仕,便都由皇帝裁决,一定程度上防止了礼部省试不公平现象的出现,同时还能避免中举者与考官结为门生的关系出现,便于中央集权。
而锁厅考试则是专门针对主考官的,从被任命开始直到考试结束,所有主考官都奉命被关在考试院内,整个过程大约需要2个月时间。并且凡是现任官员应举或者官家子弟参加科考,需要额外再参加一次考试,同时另选考官,防止其被特殊照顾。
另外,为了防止现任官员一窝蜂地应举,宋真宗时期规定凡有官人应举,锁厅试不合格者,定私罪,并今后永不得再应举。这一制度使官员对锁厅试望而生畏。到嘉祐年间,才彻底废除这一规定,之后应锁厅试的官员才渐渐多了起来。
推行糊名和誊录制度 糊名和誊录最早采用于唐朝,但是当时的糊名仅仅是 在吏部考核官员时实行,不久便被武则天废除。到了宋太宗时期,开始在殿试中使用糊名制度。
据《续资治通鉴长编》记载:“太宗时期,始令糊名考校,第其优劣,以分等级。”景宗四年(1724),真宗采纳礼部侍郎周起奏请糊名法提议,将贡举不公现象扼杀在摇篮里。
宋朝的科举考试制度中还有誊录制度,即官吏抄写卷子,并将其封存完整才能送上级评阅。这一方式的运用使考生成绩占优决定性因素,同时这一成绩不受考官影响,不受作弊影响,很大程度上能够保证考试的公平、公正。
真宗景德二年(1005),为防止考官通过笔体辨识出应试者,朝廷对誊录制度进行了严格规定,誊录官必须依照试卷原文进行抄录,不得随意篡改或增删字数,抄录完成后需交予校验官核对,准确无误后方可封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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