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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系统登录及申请指南

创作时间:
作者:
@小白创作中心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系统登录及申请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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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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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m.xianjichina.com/news/details_277954.html

生源地助学贷款是为了帮助那些贫困家庭的大学生,让他们先从国家那里贷款,然后工作后再还款。这样不会因没钱读不起书。2021年生源地贷款已经开始,凡是2016一2020年的脱贫户,边缘户,2014年、2015年退出户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系统,按照下面的申请指南操作,即有机会获得助学贷款。有需要的小伙伴,快来看看吧。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指南

一、什么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含预科生)和在校生(以下简称学生)发放的、在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

生源地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符合条件的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二、贷款政策

(一)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条件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借款人是指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

1、借款学生需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新生(含预科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

(5)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6)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助学贷款。

2、共同借款人条件的确定

(1)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父亲和母亲;如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借款学生其他近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如借款学生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他法定监护人、或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户籍在当地的自然人。

(2)共同借款人户籍与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均在本县(区);

(3)如共同借款人不是借款学生父母时,年龄原则上在25周岁(含)以上,60周岁(含)以下;

(4)未结清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高校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不能作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

(二)贷款额度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按照国家现行政策规定,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预科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且不低于1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且不低于1000元。贷款额度如遇国家政策调整,应按最新规定执行。

(三)贷款期限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研究生学制加15年确定,最长贷款期限不超过22年,最短期限6年,根据借款学生在校剩余学习年限加15年确定贷款最长期限(下表)。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期限无法延长。

(四)贷款利率

自2020年起,新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贷款利率执行“LPR5Y减30个基点”,截至目前贷款利率为4.35%;

每年12月21日,助学贷款利率将根据最新LPR5Y调整贷款执行利率。

(五)贴息

借款学生在读期间的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补贴(注意:要满足贷款限期大于学生在校就读期限),借款学生在校期间因患病等原因休学的,需申请就学信息变更,申请通过后,休学期间的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

借款学生毕业后,在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的,可申请继续贴息。借款学生应在毕业当年8月31日前向县级资助中心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办理就学信息变更和还款计划变更手续。县级资助中心审核后,报开发银行确认,继续攻读学位期间发生的贷款利息,由原贴息财政部门继续全额贴息。未申请或申请未通过的,按原还款计划执行。

(六)宽限期

借款学生毕业后五年间为还本宽限期。还本宽限期内,借款人只需要偿还贷款利息,无需偿还贷款本金。还本宽限期后,借款人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具体还款计划按《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相关约定执行。(5年宽限期政策是2020年及以后签订的合同以及2020年以前年度合同但已做了变更后的部分合同,没变更的合同还是以前旧的宽限期)

三、贷款申请所需材料

(一)首次贷款所需材料

首次贷款需学生及共同借款人一同前往户籍所在县级资助中心办理有关手续,同时需携带以下材料:

1、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一份,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申请并打印,学生本人签字,无需加盖任何单位的公章。网址https://sls.cdb.com.cn/);

2、借款学生身份证原件;

3、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

4、录取通知书原件(新生)或本人学生证(一个月内“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在校生);

5、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一份,未通过预申请的同学需要此表,此表从学生在线服务系统中自行打印,无需加盖任何单位公章)

6、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家庭户口簿原件;

(二)续贷所需材料

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任一方前往县级资助中心即可办理有关手续,同时需携带以下材料:

1、办理人身份证原件

2、借款学生本人签字的《申请表》(一份,无需加盖任何单位的公章)。

选择续贷远程受理,学生网上填写提交即可,无需到县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四、还款方式

(一)通过支付宝直接充值还款

(二)通过支付宝在手机端还款流程

登录手机支付宝APP——搜索“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选择“生活号”并关注————点击“在线还款”——录入学生相关信息(注意贷款人账号应输入合同上的专用支付宝账号),根据提示还款。

(三)通过银联云闪付在手机端还款流程

登录手机云闪付APP——搜索“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选择“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小程序”————点击“在线还款”——录入学生相关信息(注意贷款人账号应输入合同上的专用支付宝账号),根据提示还款。

(四)POS机还款

借款人或其他家人朋友可持卡到教育局通过专用POS机还款。

五、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违约后果

《借款合同》签订后,经开发银行山西省分行审批生效后,借款学生的个人信息和借款情况将直接进入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成为借款学生的“第二身份证”。

1、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借款人按合同约定的期限、数额偿还贷款,未按《借款合同》约定归还贷款本金和利息的,借款人需要根据逾期本金金额和逾期天数缴纳罚息,罚息利率为贷款利率的1.3倍;

2、按照《征信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31号)规定:“征信机构对个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自不良行为或者事件终止之日起为5年”。在此期间,不良记录会对学生的就业、出国消费、办理银行信用卡、申请车贷、房贷造成负面影响。

3、严重违约的贷款人还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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