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离婚协议书上房产分配有效吗
民法典中离婚协议书上房产分配有效吗
民法典中离婚协议书上房产分配有效吗
离婚协议书上关于房产分配的约定,在符合一定条件时是有效的。
(一)协议必须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即夫妻双方在签订离婚协议书时,对于房产分配的约定是出于自愿,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例如,一方不得以隐瞒房产真实价值等欺诈手段诱使另一方签订不合理的分配协议。
(二)协议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比如,不能将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他人房产进行分配,也不能违反法律关于特定房产限制处分的规定。
(三)协议的签订需遵循法定程序。一般来说,夫妻双方应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签订协议,并且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该离婚协议书才正式生效。
若离婚协议书上的房产分配约定满足上述条件,那么该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若一方不履行,另一方可以依法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履行协议。
夫妻如何协议离婚,协议离婚有哪些条件
夫妻协议离婚需遵循一定程序和满足相应条件。
程序方面:
(一)申请。夫妻双方需共同亲自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登记申请,并提交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如结婚证、身份证等,同时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
(二)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三)审查和登记。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对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协议离婚的条件主要有:
(一)双方当事人必须是自愿离婚,不存在一方欺诈、胁迫另一方的情形。
(二)双方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一致意见,包括子女抚养权归属、抚养费支付方式和数额,以及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共同债务的分担等。只有满足这些条件,夫妻双方才能顺利通过协议方式离婚。
协议离婚能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吗,有没有法律规定
协议离婚不能委托他人代为办理,这是有明确法律规定的。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协议离婚要求夫妻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这主要是基于离婚涉及到身份关系的重大变更,具有强烈的人身属性。一方面,离婚是对夫妻双方婚姻关系的解除,只有夫妻双方本人才能最真实、准确地表达自己对于离婚以及相关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的意愿。
具体而言,在申请离婚登记时,婚姻登记机关需要对夫妻双方的身份进行核实,确认双方是真实自愿地达成离婚协议。要对双方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包括离婚协议等,确保协议内容是双方真实意思的体现。而且在规定的离婚冷静期届满后,双方还需再次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所以,从法律规定和实际操作层面看,协议离婚必须夫妻双方亲自办理,不能委托他人代为进行。
本文原文来自66law.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