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和赠予的认定
买卖合同和赠予的认定
买卖合同与赠予在法律上有明确区分,认定时需关注以下要点: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认定时:一是看是否存在买卖双方关于交易的合意,即双方就标的物及价格等关键条款达成一致意见;二是有明确的价款支付约定及实际支付行为,价款是买卖合同的核心要素,支付价款是买受人取得标的物所有权的对价;三是标的物所有权发生转移,通常以交付为标志,不动产以登记为准。
赠予则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行为。认定赠予时:首先,赠与人要有赠予的明确意思表示,这种表示应是真实、自愿的;其次,赠予是无偿的,受赠人无需支付对价;最后,受赠人作出接受赠予的表示,赠予合同才成立。
在具体法律实践中,需综合各种证据,准确判断合同性质,以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房屋过户赠予不必须是全款房子。具体分析如下:
一是法律层面,并没有明确规定赠予过户的房屋必须是全款购买的。只要房屋产权明晰,不存在争议,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即便房屋存在贷款,在满足一定条件下也可进行赠予过户。
二是存在贷款的情况。若房屋有贷款,通常需要先还清贷款,解除房屋的抵押状态后,才能办理赠予过户手续。这是因为在房屋处于抵押状态时,其产权受到一定限制,未经抵押权人(一般是银行)同意,不能随意处分该房屋。如果受赠人愿意代为偿还剩余贷款,或者赠予人与抵押权人协商一致,获得抵押权人同意,那么即使房屋有贷款,也可办理赠予过户。
总之,房屋赠予过户并非必须是全款房子,但贷款房屋赠予过户需解决贷款及抵押问题。
房产赠予未办理过户,赠予合同一般是有效的,但房产所有权尚未转移。
从合同效力角度看,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赠予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予的合同。只要赠予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那么该赠予合同自成立时起就具有法律效力。
然而,就房产所有权的转移而言,依据我国不动产登记制度,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房产属于不动产,所以即使赠予合同有效,在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前,房产的所有权仍属于赠与人,赠与人可以依法撤销赠予(但经过公证的赠予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予合同除外)。受赠人若要取得房产所有权,需及时办理过户手续。
本文原文来自66law.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