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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公积金死亡提取办理法律依据是什么

创作时间:
作者:
@小白创作中心

桂林公积金死亡提取办理法律依据是什么

引用
1
来源
1.
https://m.66law.cn/laws/1484896.aspx

一、桂林公积金死亡提取办理法律依据

《公积金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二、桂林公积金死亡提取办理条件

缴存人死亡、被宣告死亡或被宣告失踪的,缴存人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缴存人住房公积金明细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

三、桂林公积金死亡提取办理材料

  1. 死亡证明(被宣告死亡证明、被宣告失踪证明)
  2. 继承关系证明(资金转入继承人账户时须提供)
  3. 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居民身份证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分享的相关知识,在桂林这个地区办理公积金死亡提取业务的时候,需要家属带上相关材料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申请办理手续,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帮助!如果您还有任何疑问,欢迎到华律网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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