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牧《寄扬州韩绰判官》:二十四桥明月夜,玉人何处教吹箫?
杜牧《寄扬州韩绰判官》:二十四桥明月夜,玉人何处教吹箫?
青山隐隐起伏,江水遥远悠长,秋时已尽江南的草木还未凋谢。二十四桥明月映照幽幽清夜,老友你在何处,听取美人吹箫?
原文
杜牧《寄扬州韩绰判官》
青山隐隐水迢迢,秋尽江南草未凋。
二十四桥明月夜,玉人何处教吹箫?
译文及注释
译文
青山隐约绿水悠悠长流,江南深秋草木都已凋零。
明亮月光映照二十四桥,你是否还在听美人吹箫?
注释
韩绰:事不详,杜牧另有《哭韩绰》诗。判官:观察使、节度使的属官。时韩绰似任淮南节度使判官。公元833年(唐文宗大和七年)至835年(大和九年),杜牧曾在淮南节度使牛僧孺幕中作过推官和掌书记,和当时在幕任节度判官的韩绰相识。
鉴赏
这是一首调笑诗。诗的首联是写江南秋景,说明怀念故人的背景,末联是借扬州二十四桥的典故,与友人韩绰调侃。意思是说你在江北扬州,当此深秋之际,在何处教美人吹箫取乐呢?颓废喧哗的地方更让诗人怀念对面江南的青山绿水。
唐文宗大和七年四月到九月初,杜牧曾在淮南节度使(使府在扬州)牛僧孺幕中作过推官和掌书记,和当时在幕任节度判官的韩绰相识。此诗是杜牧离开扬州以后,在江南怀念昔日同僚韩绰判官而作。具体写作时间约在大和九年(公元835年)秋或开成元年(公元836年)秋。
创作背景
唐文宗大和七年四月到九年初,杜牧曾在淮南节度使(使府在扬州)牛僧孺幕中作过推官和掌书记,和当时在幕任节度判官的韩绰相识。此诗是杜牧离开扬州以后,在江南怀念昔日同僚韩绰判官而作。具体写作时间约在大和九年(公元835年)秋或开成元年(公元836年)秋。
解读
诗的头两句写景。第一句摄取的是远镜头,扬州一带远处青翠的山峦,隐隐约约,给人以迷离恍惚之感;江水东流悠长遥远,给人以流动轻快的感受。第二句是想象江南虽在秋天,但草木尚未完全凋零枯黄,表现优美的江南风光。这两句是从山川物候来写长江以南地区,和后面两句的颓废形成对比。
青山
简析
《寄扬州韩绰判官》是一首七言绝句。诗人着意刻画深秋的扬州依然绿水青山、草木葱茏,二十四桥月夜仍然乐声悠扬,含蓄地调侃友人生活的闲逸,又对友人现在的处境表示了无限欣慕;同时重温彼此同游的情谊,表达了诗人对扬州繁华景象和过往在扬州风流生活的深情怀念,全诗意境优美,清丽俊爽,情趣盎然。
杜牧(公元803-约852年),字牧之,号樊川居士,汉族,京兆万年(今陕西西安)人,唐代诗人。杜牧人称“小杜”,以别于杜甫。与李商隐并称“小李杜”。因晚年居长安南樊川别墅,故后世称“杜樊川”,著有《樊川文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