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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音证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从苹果新功能谈法律边界

创作时间:
作者:
@小白创作中心

录音证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从苹果新功能谈法律边界

引用
1
来源
1.
http://www.360doc.com/content/24/1120/16/81721182_1139849051.shtml

随着苹果公司iOS 18.1系统新增通话录音功能,录音证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问题再次引发关注。从法律角度来看,苹果通话录音功能在录音前通知对方,主要是基于对用户隐私权的尊重和保护。对于未通知对方的电话录音,是否具备录音证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需要从多个维度进行分析。

电话录音能否作为证据?

  1. 人的声音就像指纹一样是独一无二的,具有唯一性。《民诉法解释》(2022修正)第116条规定,以存储媒介进行界定,录音资料存在两种证据属性,即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录音资料属于电子数据,除此之外属于视听资料。

  2. 视听资料,又称“音像资料”,是指借助电磁、光电、电子计算机设备等技术手段所记载和再现的声音、图像、数据等信息资料。中国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将视听资料定为诉讼证据的一种独立形式。

根据 《民事诉讼法》第63条规定,录音证据属于视听资料,是法定证据种类之一

  1. 2002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规定当事人私采的视听资料也是证据。如果录音录制的过程没有侵犯了国家的、社会的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就不会影响它的效力。因此,录音证据是可以作为证据使用的。

对于公民私录的电话录音可以作为合法证据的要求:

  1. 取得的方式方法必须合法(录音证据的合法性问题),取证方式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

1)录音证据并非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虽未通知对方或者对方不知情,该录音证据也可以作为认定案件相关事实的依据,可认定该证据为合法证据。

最高人民法院曾经有一个《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未经对方当事人同意私自录制其谈话取得的资料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批复》(法复〔1995〕2号),认为未经对方当事人同意私自录制其谈话,是不合法行为,以这种手段取得的录音资料,不能作为证据使用。但该规定已经废止。

2)私录形成的录音,取证方式必须是在合理的场所进行,不可采取以窥探、侵犯他人隐私权等合法权益或者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证据,否则取得的录音资料会因为手段违法而被排除。

2002年4月1日实施的《民事诉讼证据规定》第六十八条:“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的相关规定。

2015年修正的《民诉法解释》第一百零六条关于“对以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或者严重违背公序良俗的方法形成或者获取的证据,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该条被2022年修正的《民诉法解释》第一百零六条保留)的规定明确了该司法精神。

3)“未经对方当事人同意私自录制其谈话,系不合法行为”应当理解为系对涉及对方当事人的隐私场所进行的偷录并侵犯对方当事人或其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民事诉讼证据规定》第七十条规定:“ 一方当事人提出的下列证据,对方当事人提出异议但没有足以反驳的相反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确认其证明力:(三)有其他证据佐证并以合法手段取得的、无疑点的视听资料或者与视听资料核对无误的复制件

  1. 录音资料内容必须真实(录音证据的真实性问题)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录音证据具有法律效力,真实性方面须满足以下条件:

1)录音证据应当未被剪接、剪辑或者伪造,前后连接紧密,内容未被篡改,具有客观真实性和连贯性。录音需要以原始状态呈现,内容清晰、连贯,对于待证实案件部分有准确、完整的描述,目的性强,对案件事实有较高的关联性。

质证时当事人对该录音证据的真实性未予否认,亦未申请司法鉴定,应当认为该录音证据具有真实性。

2)录音证据中被录音者必须是在平等、自愿的情况下录音,对方的言论必须是当时真实意思的表达,没有受到任何的胁迫与威胁。任何通过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威胁等手段取得的证据都是无效的。

3)对方提出反驳时。根据《民事诉讼证据规定》,录音证据如果对方有异议时,法院或者鉴定机构会要求出示原始录音材料。原始录音资料不要删除。

根据证据规则,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证据应当提供原件或者原物。如需自己保存证据原件、原物或者提供原件、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经人民法院核对无异的复制件或者复制品。

4)录音证据认定:民事诉讼证据规定,存在有疑点的视听资料,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74条规定:“人民法院对视听资料,应当辨别真伪,并结合本案的其他证据,审查确定能否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对于对方抗辩或存在有疑点的录音,录音证据未能直接证明待证事实的,一般只能作为辅助证据,还须提供其他证据予以相互印证.

5)公证的录音具有更强的证据效力,《民事诉讼证据规定》:电子数据的内容经公证机关公证的,人民法院应当确认其真实性。

结语

录音录像虽未经过被摄录人员许可,但该录音录像的方法未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其内容未侵犯他人隐私、人身、人格等权利,也未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该证据就具有相应证明力。

司法实践中,确实有些案件,录音证据起了关键性作用,让持有该证据的当事人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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