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小白 wenxiaobai
资讯
历史
科技
环境与自然
成长
游戏
财经
文学与艺术
美食
健康
家居
文化
情感
汽车
三农
军事
旅行
运动
教育
生活
星座命理

“三无”的“老头乐”上路发生事故,责任谁来担?

创作时间:
作者:
@小白创作中心

“三无”的“老头乐”上路发生事故,责任谁来担?

引用
澎湃
1.
https://www.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29111857

俗称“老头乐”的电动三(四)轮车,时常作为“老年代步车”,深受老年人的喜爱。但其安全性差,防护措施薄弱,极易引发交通事故,造成车辆侧翻、车上人员群死群伤等严重后果。

“老头乐”存在诸多问题:不能上牌,不能购买交强险,还存在较高安全风险(无牌、无证、无保险)。但商家往往只强调其便利性,而忽视其安全隐患。

典型案例

林某驾驶无号牌电动四轮车(俗称“老头乐”)搭载余某,在一路口与同向骑摩托车的刘某相撞,造成刘某受伤,双方车辆均受损。事故发生后,刘某因受伤住院14天,后经司法鉴定机构鉴定,刘某构成十级伤残。

为了维护自身权益,刘某将林某、余某,以及电动四轮车的购买人潘某诉至当地人民法院,请求法院判令林某赔偿因机动车交通事故造成的各项损失13万余元;潘某、余某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案件后续结果

  1. 经交警部门认定,林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制动性能不合格的电动四轮车,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刘某、余某不承担责任。

  2. 经法院查明,林某驾驶的无号牌电动四轮车为潘某在网上一家电动车公司购买,该车虽然属潘某所有,但潘某年事已高,基本不再用车,平时都是余某在使用该车。事发当日,林某向余某借用该车行驶时发生了交通事故。

  3. 经司法鉴定,该电动四轮车属于机动车范畴,归属汽车;该车的转向性能有效,制动性能及灯光性能不合格,车辆也没有投保交强险。

最终,当地人民法院作出判决:林某赔偿刘某各项经济损失10万余元,余某赔偿刘某各项经济损失2万余元。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温馨提示

作为老年人,不要轻信“老年代步车”的“不用挂牌、不用考驾照”等虚假宣传,自觉做到不购买、不驾驶、不改装、不乘坐老年代步车!

作为子女,要做好老人的日常安全提醒,鼓励老人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万不可把“老年代步车”当作“礼物”送给老人。

本文原文来自澎湃新闻

© 2023 北京元石科技有限公司 ◎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294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