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小白 wenxiaobai
资讯
历史
科技
环境与自然
成长
游戏
财经
文学与艺术
美食
健康
家居
文化
情感
汽车
三农
军事
旅行
运动
教育
生活
星座命理

澳大利亚早期教育政策与法规详解

创作时间:
作者:
@小白创作中心

澳大利亚早期教育政策与法规详解

引用
1
来源
1.
https://m.renrendoc.com/paper/326161951.html

澳大利亚的早期教育政策与法规体系是全球范围内较为完善和先进的体系之一。从2009年颁布的《归属、存在和形成:澳大利亚儿童早期学习框架》(EYLF)到2012年的《儿童早期教育和保育国家质量框架》,澳大利亚通过一系列政策和法规,构建了一个全面、系统的早期教育体系。本文将详细介绍澳大利亚在幼儿教育框架、早期干预政策、教育机构、福利制度、师资政策以及物质环境政策等方面的政策与法规。


澳大利亚的幼儿教育框架

为了保障高质量的儿童早期教育,澳大利亚教育、就业和劳资关系部于2009年颁布了《归属、存在和形成:澳大利亚儿童早期学习框架》(Belonging,Being,Becoming-EarlyYearsLearningFrameworkforAustralia,简称EYLF)。EYLF是澳大利亚第一部面向幼儿教育工作者的全国幼儿教育框架,描述了支持和加强儿童从出生到五岁学习以及过渡到学校的原则、实践和结果。

EYLF框架是为了落实《儿童早期教育和保育国家质量框架》(2012)而制定的,其内容主要由五个实施原则、八大实践方法、五项学习成果组成。与其他国家的儿童早期学习框架略有不同,澳大利亚的儿童早期学习框架没有提到年龄段的划分。为帮助早期教育工作者更好地领会实施框架内容,澳大利亚还出台了《早期学习框架教育者实践指南》。

第一部分侧重于课程决策,包括如何反思性实践和研究,并提供了相关的优秀实践案例。第二部分侧重于教育者自身如何实施框架的经历,旨在激发与框架相关的原则方法和学习成果的思考和讨论。

归属(Belonging)、存在(Being)、形成(Becoming)体现了儿童的成长过程,积极地参与社会生活的过程。儿童进行自我认知建构、建立人际关系的过程。了解自己属于哪里、与谁相关,帮助儿童确立自身的独立性,是存在与形成的核心,决定着儿童是谁以及会成为什么样的人。

五个实施原则反映了有关儿童学习和教育的现代理论和最新研究成果,可以有效地指导早期教育工作者在教学实践中帮助儿童实现预期学习成果。

五个实施原则

  1. 安全、尊重、互惠的关系
  2. 合作关系
  3. 高期望与高度平等
  4. 尊重多样性
  5. 长期学习与反思性实践

八大实践方法

  1. 全面方式(综合法)
  2. 响应儿童需求(及时回应法)
  3. 在游戏中学习(游戏学习法)
  4. 有目的的教学(有目的教学法)
  5. 学习环境(环境创设法)
  6. 文化能力(文化能力养成法)
  7. 学习与过渡的连贯性(平稳过渡法)
  8. 学习评估(学习评估法)

五项学习成果

  1. 儿童形成强烈的身份认同感
  2. 儿童能与周围世界相联系并做出贡献
  3. 儿童形成强烈的幸福感
  4. 儿童成为自信、投入的学习者
  5. 儿童能够有效地沟通交流

幼儿教育框架的特点

  1. 关注儿童自我认知构建
  2. 强调儿童社会能力培养
  3. 聚焦儿童灵性世界养成
  4. 五个实施原则、八大实践方法、五项学习成果

澳大利亚的早期干预政策

对特殊儿童的早期干预

  1. 国家残疾保险计划(NDIS)

NDIS是澳大利亚第一个残疾人国家计划。它直接为个人提供资金。它是一种通过社区联系的个性化资助计划。所有符合条件的人都可以根据他们的个人需求、目标和愿望获得所需的合理和必要的支持。

管理部门:国家残疾保险局(NDIA)

政策依据:国家残疾保险计划(NDIS)

ECEI方法支持具有发育迟缓或残疾的0-6岁儿童及其家庭/护理人员。ECEI方法支持家庭帮助儿童发展他们参加日常活动所需的技能,并在一生中实现最佳结果。NDIS已邀请澳大利亚各地的幼儿合作伙伴提供ECEI方法。幼儿合作伙伴在提供幼儿干预方面经验丰富。

  1. 幼儿早期干预(ECEI)方法

将家长和孩子与他们所在地区最合适的支持联系起来,例如社区保健中心,教育环境和游戏小组。提供一些短期的早期干预措施,将其确定为最合适的支持。如果孩子需要长期的早期儿童干预支持,可以帮助请求NDIS访问。如果孩子成为NDIS参与者,则幼儿合作伙伴将与家长一起制定NDIS计划。

对其他处境不利儿童的特别关注

  1. 对原住民儿童的关注

2009年,联邦政府与各州和地区签署《国家原住民学前儿童发展合作协议》,计划投入5.64亿澳元帮助各州和地区针对早期学习为原住民家庭提供支持,提高母亲和儿童的健康水平。

  1. 儿童保育安全网

自2018年7月1日全面实施,主要对易受伤害的、处境不利的和有特殊需要的儿童及其家庭提供资助。分为附加儿童保育补助、社区儿童保育基金、融合支持项目。

澳大利亚的早期教育机构

在澳大利亚,托育服务是指为0-5岁的儿童提供保育和教育,同时为家长提供相应的家庭指导和育儿服务。

联邦政府成立了早期教育与儿童保育办公室(OECECC),在联邦层面统一负责幼儿保教事务。省政府领地政府主要职能是制定政策与提供经费。地方政府主要负责为家庭提供各种具体的托育服务,如进行家庭指导等。

早期教育政策制定及早教机构管理部门

  1. 全日托中心(LongDayCare)

主要为0-5岁儿童提供基于中心的全天或部分时间保育,是参照国家质量框架的要求围绕幼儿的发展需要、兴趣和经验创建的一种保育服务形式。通常提供每天8小时的服务,且每年至少48周。

  1. 家庭日托与家中护理(FamilyDayCareandIn-HomeCare)

家庭日托是由获得教育资格的保育员在国家质量框架的标准下在家庭日托系统中注册开办小团体的保育服务机构,在某些州也允许保育员单独经营家庭日托机构;家中护理则是由获得许可的保育员到儿童家里为其提供保育服务。

  1. 临时托管机构(OccasionalCare)

在父母赴约、临时有事或从事兼职工作等情况时,为0-5岁儿童提供短暂的保育。

主要由私营企业、地方委员会、社区组织、个人和非营利性组织经营。家庭日托是在保育员家中开设。家中护理是保育员到儿童家里为其提供保育服务。通常设立在体育娱乐中心或社区中心,可以是独立经营或隶属于全日托中心或学前班。

除以上三种主要形式以外,澳大利亚还有大学的儿童服务机构,发展系的学前公平与创新中心(CEIEC)。墨尔本大学CEIEC依托墨尔本大学,具有独特的专业背景,可以相对便捷地获得大学研究机构或研究人员的最新研究成果,以及与之合作开展各项研究,以提高自身的办学水平,并将最新的创新研究成果应用于学前教育实践。

澳大利亚早期教育的福利制度

  1. 保育补贴

2018年7月1日,澳大利亚启动了新的儿童保育补贴(ChildCareBenefit)政策,将补贴直接给予儿童保育提供者。这一新的政策系统更加简便、可操作性强,同时更有针对性,可以给予中低收入的家庭更多的福利支持。家庭获得的补贴时数具有阶梯性,根据每周父母工作时长的不同给予不同的补贴时数。如,家长每两周参与工作等活动的时长达8-16小时,最高可获得每两周36小时的保育补贴。而具体的资助金额主要依据家庭收入水平确定。

  1. 带薪育儿假

澳大利亚政府目前为符合条件的新生儿家长提供最多18周的带薪育儿假(ParentalLeavePay)。此外,政府为了能够支持父亲对新生儿的照顾,也提出了2周的带薪亲职假。

可以得到带薪育儿假的情况:

  • 带薪育儿假是新生儿或新收养孩子的主要照顾者在上一个财政年度中,个人收入不足$150,000
  • 在带薪育儿假期间不工作
  • 在孩子出生或进入护理之前的13个月内已通过工作测试
  1. 税收优惠
  • 每个新生儿享受$550澳币单笔补贴
  • 首个新生儿家庭可享家庭税务减免$2091.84澳币,其余新生儿为$1046.25澳币,或者与带薪产假福利二者选一。
  • 针对同一个孩子,新生儿预付款和新生儿补助与带薪产假补贴不能同时享有,如果有多个孩子,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可以获得1名孩子的带薪产假补贴,其余孩子则可申请新生儿预付款和新生儿福利补贴。
  • 另外还为单亲家庭、非父母照料者(包括祖父母)家庭和夫妻双方只有一方为主收入来源的家庭提供额外帮助。家长可以向澳大利亚政府民政服务部提出相应申请,民政服务部则会根据家庭的具体情况计算出税收减免的金额,为家庭给予相应的补贴。

澳大利亚早期教育的师资政策

  1. 职业资格认证体系

  2. 从业资格标准

澳大利亚的儿童早教人员队伍缺乏统一的资格要求和入职标准。在澳大利亚,虽然规定拥有证书(certificate)、文凭(diploma)、学位(degree)三种资格证书中的任意一种就可以拥有任教资格,其中持有证书者可进修以取得文凭,已有文凭者可通过修课以获得教学学位。但不同州的早教专业人员入职标准和资格却不同,不同类型的早教机构对其雇佣早教人员的资格要求也是参差不齐,各州及各个早教机构都规定了自己的监管标准。

国家主管部门必须在其官网上公开获得从业资格的名单,确保保育服务从业人员的资历能够公开透明,受到政府与外界的共同监管。

  1. 从业人员的专业性考核

对于从业人员的专业性考核是澳大利亚评估托育服务质量的重要内容。《国家质量标准》(NationalQualityStandard,简称NQS)指出“更新和维护教育者的知识是一项共同的责任,需要专业的学习机会来丰富教育者现有的教育思维。”

澳大利亚早期教育机构的物质环境政策

  1. 师生比与人员配置

2012年1月1日生效,2017年和2018年进行修订澳大利亚联邦政府幼儿保育教育的重要议程实现了从国家层面对幼儿保育教育质量的标准设定与评估各个州根据内容制定相关的法律,其中规定了保教机构教师与幼儿的比例以及关键人员配置澳大利亚国家质量框架(NFQ)

家庭日托为幼儿开始提供保育服务的前12个月内,每15名家庭日托保育员必须配备1名全日制协调员,之后每25名家庭日托保育员必须配备1名全日制协调员。

  1. 托育机构的物理环境

澳大利亚的保育教育法规中对保育机构的物理环境进行了规定,其中第103条规定保育服务中心提供教育保育的服务场所内所有设备与家具必须保证安全、清洁且维修良好,违者将被处以2000澳元的罚款。

© 2023 北京元石科技有限公司 ◎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294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