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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价135万仍难出售,有业主选择“美化代售”公司反赔2万,质疑存在霸王条款

创作时间:
作者:
@小白创作中心

降价135万仍难出售,有业主选择“美化代售”公司反赔2万,质疑存在霸王条款

引用
新浪网
1.
https://finance.sina.com.cn/jjxw/2024-12-23/doc-ineamnxu9468248.shtml

随着近几年房价深度调整,如何能快速地以理想的价格房子将卖掉,成为业主们心头的一大难题。不少业主将目光瞄准了近年来兴起的二手房美化代售公司,这类公司大多是以重新装修、缩短成交周期为卖点。然而,一位上海业主宋女士的经历却让人深思:她通过一家名为"塑房"的二手房美化代售公司出售房产,不仅未能如愿,反而陷入了一场合同纠纷。

业主的困境

自2021年下半年起,上海二手房市场逐步进入下行周期,宋女士一家打算将位于宝山区淞塘路的一套房屋(下称“宝山房屋”)进行出售。然而,房子的挂牌价从870万一路降至735万,即便降价135万元,房子依然没能卖掉。进一步下行的房价,让宋女士一家愈发焦急。

签约与承诺

今年8月,宋女士的儿子与塑房(上海)商务咨询有限公司(下称“塑房公司”)签订了一份合同,打算将房子交由塑房公司改造装修及代理营销。根据合同,塑房公司将为宋女士的房屋提供改造设计、代理装修、管理、推广等服务,并负责房屋的代理营销。合同规定,宝山房屋初步拟定价格为735万元,房屋塑装费为42万元,代理营销服务费为5万。

宋女士称,促成儿子最终选择塑房公司最关键的一点是,(塑房公司)的销售曾私下承诺,房子一定能以高于782万的价格(扣除售房中介费)卖出。然而,塑装合同中并未有类似承诺。根据塑装合同,其中特别指出,初步拟定价735万元由甲方拟定,此拟定价乙方不承诺为最终成交的甲方到手价。若售房价格(扣除售房中介费)超过782万元整,超出部分50%作为乙方增值服务费。

合同争议

今年10月中旬,看完样板间后,宋女士向塑房公司提出终止合同,并要求退回此前在签约时支付的2万块钱首笔塑装费。对于终止合同的理由,宋女士称,在参观塑房公司样板间期间,她发现虽然房间的装修风格较为上档次,但是实际所用装修建材价格与高昂的装修费明显不符。

宋女士指出,塑房公司在销售时承诺将为业主安装中央空调,并允许业主在格力、小米和美的三个品牌中进行选择,宋女士儿子选择了格力品牌。然而,在塑装合同中,所承诺的中央空调则显示为“格力中央空调(风管机)系列”。时代周报记者咨询格力天猫旗舰店客服获悉,中央空调是一拖多的形式,而风管机是一拖一的形式。相比于风管机,中央空调价格高出不少,且舒适度、节能、稳定性方面更优。

对于宋女士的诉求,塑房公司方面并不认可。塑房公司表示,合同中写明“在正式拆除原装修前,若甲方不继续履行合同,需支付乙方违约金2万元”,故塑装费不予退款。

法律分析

就塑装合同中条款是否合理,上海市浩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王俊伟律师表示:“业主的诉求其实是卖房,不是为了装修,塑房公司在于业主签订合同时将卖不掉房子的风险全部转嫁给业主,这一项有点违背常理。从交易习惯来讲,这种交易模式应该是美化公司来投入装修款项、而不是客户来支付。”

王俊伟指出,塑装合同条款设计中明显带有诱导性字眼,比如在第四条第(3)项中注明:乙方(塑房公司)前期投入的硬装软装,明显与费用支付相互矛盾,给业主造成了费用都是美化公司最终承担的错觉,对客户明显不公平、不合理;其次,从双方对合同条款产生争议的解释角度,也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塑房公司)的解释。

王俊伟建议,业主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来主张合同条款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相关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一)具有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无效情形;(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三)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

此外,王俊伟还指出,“合同中虽然有2万元违约金的约定,但业主也可以提出违约金过高、要求按实际损失进行调低,法院或仲裁机构也会根据实际损失情况酌情调整。”

行业背景

天眼查显示,塑房公司成立于2020年9月,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法定代表人是朱济波,公司由上海塑房设计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全资持股,通过股权穿透可以发现,朱济波是受益所有人。官网显示,塑房公司是“Home Staging”模式在国内的领航者与改良者,该公司在二手房售卖过程中运用“塑装”单边代理模式的营销服务,为业主提供全方位服务,帮助业主更好更快地卖房。

值得注意的是,塑房公司在官网中讲述自身单边营销关于渠道维护时,所用的是太平洋房屋的照片。时代周报记者联系太平洋房屋相关人士,得到的回应是“太平洋房屋和二手房美化代售的公司没有合作。”

事实上,市场上的二手房美化代售公司并不在少数。以上海为例,除塑房外,亦存在不少二手房美化代售品牌,例如享友家、中城焕新家、焕新居等。有从业超10年的家装人士表示,二手房美化代售公司的兴起与近两年上海房价下行有关。“业主们急于变现,房子又有价无市。在这样的情况下,这种模式确实会吸引不少人尝试。”

另有业内资深人士指出,自2021年底至今,网络上出现了不少卖房宣传视频,声称“采用国外流行的Home Staging模式“、“业主挂了一年都没有卖掉,一个月就卖掉了”、“卖房全托管,房子我们负责装修,装修好了我们负责卖”等等。该人士表示,其实在2021年之前,也有干二手房美化代售的机构,但大都是为炒房公司。通常炒房公司自身会承担装修成本,如果限定时间内未卖出房屋,装修投入就送给业主,又或是公司直接把房子以约定的底价买下。随着2021年年底房价下行,二手房美化代售模式出现了迭代升级。“如今的二手房美化代售的模式,投入的所有装修成本,普遍都需要业主自己来承担,且约定高于某个价格之上成交的金额,还需要和公司五五分成。”

据该人士研究,虽然国内的二手房美化代售和国外的Home Staging有相似性,但是国外Home Staging服务商普遍采用局部修缮,和更低成本、更灵活的家具租赁模式,而非拆掉原装修重新装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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