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毁我坟地,我不让你种地!” 祖坟损毁起纠纷,一波三折终调解
“你毁我坟地,我不让你种地!” 祖坟损毁起纠纷,一波三折终调解
近日,新乡县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因破坏坟地引起阻拦耕种的侵权纠纷。
案件详情
李家的祖坟在王家的耕地里,2023年秋后,王家对土地进行平整欲种植小麦,在犁地时致使李家的祖坟一定程度上遭到了破坏。李家知道该情况后,纠集家人要求王家对祖坟恢复原状,否则不同意王家对约9亩的土地进行耕种,为此,两家僵持不下,并且在村委会的调解下,双方也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2023年12月初,王家向新乡县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李家赔偿其9亩土地麦季的耕种损失。新乡县法院组织双方进行了调解,后调解不成,根据双方的过错,作出判决,要求李家赔偿王家一定的耕种损失。
2024年6月份,因李家继续阻拦王家进行秋季耕种,王家又一次起诉至本院,要求赔偿耕种损失。同时,李家也提起诉讼,要求王家恢复祖坟原状,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8万元。
办案经过
综合审判庭赵英剑法官收到两案后,经了解,坟地被破坏后,起初两家分歧并不大,在村委会的调解下,王家最初同意恢复祖坟原状,也支付给了李家2万元的押金,后因双方对恢复坟头的数量和大小,以及采取的形式协商不成,才最终导致矛盾在初始阶段未被化解,李家阻止王家耕种,造成王家的损失越来越大后,王家不愿意再进行调解。
在审理中,双方的对立情绪仍然较大,赵法官决定分两步进行调解。第一步是坚决不能再影响王家对下一季的耕种,避免王家损失进一步的扩大;第二步是对整个矛盾的化解。
2024年国庆节刚过,正值种麦时节,赵法官来到坟地现场,在村委会的协助下,跟李家族人摆事实、讲道理,既有苦口婆心的劝说,也有正义凛然的怒斥,还有轻声细语的安抚,最终在赵法官的不懈努力下,双方同意暂时搁置争议,王家可以在李家祖坟一米外耕种,其余的矛盾由法院继续调解或进行判决。
解决了第一步,赵法官心中松了一口气,也对下一步的调解有了信心。因之前通过村委会、乡镇、派出所调解后均未能耕种土地,王家已不愿意进行调解。但经过法院调解后,王家顺利耕种了土地,减少了损失,因此王家对法院的工作也比较满意,也愿意配合法院下一步的调解工作。之后,赵法官稳扎稳打,既考虑到我国自古以来入土为安的风俗习惯,也考虑到新时代我国提倡的移风易俗、文明殡葬的新风尚,以坟头“不增不减”为原则,从恢复的坟头数量、大小、形式及各方损失的补偿等方面,逐一协商,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王李两家拉锯一年的矛盾顺利化解。
祖坟是后代追忆、祭祀先人的特定场所,承载了后代强烈的情感和精神寄托。祭奠逝去亲人是对我国传统孝道文化和善良风俗的传承,体现了后代人对逝者悼念的行为自由,因此生者享有对逝者哀悼、追思的特定权益,该权利属于一种精神利益,符合一般人格权的内涵。但革除殡葬陋俗,倡导文明殡葬,既是我国现有的法律要求,也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应有之义。因此,在处理此类纠纷时,既要对后代人祭奠先人的权利进行合法保护,也要避免当事人借机恢复之前没有的坟头,起坟造坟,大操大办,兴陋俗之风。
本文原文来自澎湃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