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令显威力:鹤峰法院跑出司法为民“加速度”
支付令显威力:鹤峰法院跑出司法为民“加速度”
支付令是民事诉讼中的一种督促程序,具有不开庭、速度快、成本低的特点,特别适合处理权利义务明确的纠纷。近日,湖北省鹤峰县人民法院通过支付令程序,仅用5个工作日便成功化解一起承揽合同纠纷,展现了司法为民的"加速度"。
“原本以为打官司要耗上几个月,没想到法院的支付令这么快就解决了问题!真没想到啊!”申请人肖某连连感慨道。被申请人湖北某啤酒有限公司也表示:“收到支付令后,我们意识到法律不是儿戏,及时付款才是正道。”
近日,鹤峰县人民法院通过“支付令”程序,仅用5个工作日便成功化解一起承揽合同纠纷,获得当事人连连称赞。这是鹤峰法院深化“枫桥经验”实践,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的又一典型案例。
基本案情
2024年3月,家住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的申请人肖某通过中间人谢某某介绍,为被申请人湖北某啤酒有限公司提供海报和包装设计服务。2024年5月7日,双方通过微信约定实际设计费用为3900元。2024年6月5日,应被申请人湖北某啤酒有限公司要求,申请人肖某完成设计并通过微信向被申请人湖北某啤酒有限公司交付设计成果,被申请人未对设计成果提出异议。后申请人多次向被申请人催讨设计费,被申请人均以各种理由拖延支付。肖某催讨无果后,通过移动微法院向鹤峰县人民法院提交支付令申请,请求法院责令被申请人湖北某啤酒有限公司支付设计费3900元。
法院审查认为
鹤峰县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该案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关于支付令的适用条件,随即向湖北某啤酒有限公司发出支付令。湖北某啤酒有限公司收到支付令后,主动联系法院表示愿意履行义务,并全额支付给申请人肖某。从申请到履行,全程仅5天时间,矛盾纠纷高效化解。
结语
近年来,鹤峰县人民法院积极探索“支付令+”解纷模式,释放支付令制度效能:一是关口前移 ,对符合条件案件“当日审查、当日受理、当日发出”。二是智能辅助,充分运用支付令“一键生成”模板,缩短文书制作时间。三是全程督促,送达支付令时同步释明法律后果,督促债务人主动履行。
从“对簿公堂”到“一令解纷”,鹤峰县人民法院以支付令“小切口”做优司法为民“大文章”,生动诠释了“抓前端、治未病”的能动司法理念。下一步,鹤峰县人民法院将继续拓展支付令适用场景,让更多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的“速度”与“温度”。
法官说法
1. 支付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1)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
(2)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
支付令具有“不开庭、速度快、成本低”的特点,特别适合权利义务明确的借贷、货款等纠纷。
若债务人对债权债务关系有异议,应在收到支付令后15日内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若债务人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书面异议且不履行义务,债权人可直接申请强制执行。
2. 申请支付令所需材料
(1)支付令申请书;
(2)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户口簿、护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合同、借据、欠条、转账凭证、对账单等债权债务关系证明材料;
(4)如委托他人办理,需提交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与申请人的关系证明;
(5)债权人与债务人的有效送达地址及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