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数据分析报告证据化符合现实司法需求
资金数据分析报告证据化符合现实司法需求
随着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的快速发展,资金数据分析报告作为一种新型证据形式,在司法实践中逐渐展现出其独特价值。本文从现实需求、技术规范和证据体系发展等角度,深入探讨了资金数据分析报告的证据化问题,并提出了具体的审查方法,为司法实践提供了重要参考。
为何资金数据分析报告需证据化?
应对办理新型犯罪案件的现实需求,也契合复杂经济犯罪手段的证明需求
经济犯罪案件中,账户就是现场,资金流向就是犯罪痕迹。面对复杂升级的犯罪手段,通过运用大数据资金查控分析手段,透过复杂的资金数据探寻资金流动中的秘密,自然成为办理新型金融案件的“杀手锏”。某种意义上,对资金数据的分析和回溯就是传统犯罪侦查中的“DNA检测”和“指纹鉴定”。
技术规范的标准化体系为资金数据分析报告的证据化提供有力支持
近年来,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陆续出台了一系列资金数据分析技术标准和规范,构建了资金数据分析的标准化体系,为资金数据报告的证据化提供了有力支持。
符合法定证据种类体系日趋开放的趋势
在快速发展的数字时代,面对大数据、人工智能的新趋势,不能因循守旧,也不能单纯期待“立法修订”增加证据种类,而是在实践中通过更妥善地运用、了解这些新技术,在明确资金数据分析报告具有证据效力的前提下,解除法定证据种类的桎梏,肯定其证据化的必要性。
如何对资金数据分析报告进行审查?
根据资金数据分析技术的工作程序和技术规范进行全面、精细化审查
在资金数据获取环节,要着重审查获取程序的合法性,确保检材来源;在资金数据清洗、检验环节,要注意非结构化电子数据转化过程的可校验性;在资金数据分析环节,要注意审查分析方法是否科学、是否符合相应分析标准。
通过对资金数据分析报告的校验、复核、印证,强化证据的可采性
通过和在案其他证据相比对,也可以增强此类证据的证明力。例如,司法机关可以依据大数据分析报告得到的结论与其他证据相互印证,以肯定大数据分析报告的可采性。
充分利用庭审质证,增强资金数据分析报告的证据可信性
庭审过程中,控辩双方通过对资金数据分析报告证据形式、内容的全面“交锋”,会让此类新型证据是否具有证据效力得到充分的检验,真正发挥其司法证明作用,使其作为证据使用更加具有司法公信力。
在新时代,大数据和Deep-Seek等人工智能已成为不可逆转的技术趋势。面对犯罪手段日益信息化、复杂化的严峻形势,如资金数据分析报告这类新型证据还会层出不穷。作为司法者,我们应当认真思考其作为刑事诉讼证据的必要性,通过对此类新型证据的实践探索和理论研究,为我国刑事证据规则的改革和完善提供借鉴经验,更好应对新时代对司法智慧与担当的新挑战。
本文原文来自检察日报